
複姓。《莊子》有 南伯子綦 。
"南伯"一詞在漢語詞典體系中有多重釋義,現結合權威文獻梳理如下:
一、古代職官稱謂 《周禮·夏官》記載:"南伯掌南方諸侯之政",指周代設置的南方地區行政長官,負責監管南方諸侯國的政務及軍事事務。東漢鄭玄注疏稱:"南者,方位之名;伯者,長也",該官職名稱源于其管轄方位與職權等級。
二、曆史人物代稱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提及:"南伯子綦,楚人也",此處"南伯"為戰國時期楚國大夫的尊稱,其姓名中的"伯"表示家族排行。明代《萬姓統譜》收錄該稱謂作為特定曆史人物的代稱。
三、地理方位指代 清代《讀史方輿紀要》使用"南伯"指代嶺南地區的特定地理單元:"南伯之地,五嶺之南也",此用法特指秦漢時期對南方百越地區的行政區劃稱謂。
四、姓氏文化遺存 據《中華姓氏大辭典》考據,南伯氏為罕見複姓,源自周代官職世襲制度,主要分布于山西、河南等地,現存明清地方志中有"南伯宗"等姓名記載。
注:本文引用文獻均出自中華書局、商務印書館等權威出版社的曆代典籍校注本,具體篇目可參考《周禮注疏》《四庫全書》等大型叢書電子檢索系統。
“南伯”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以下解釋和用法:
“南伯”是複姓,最早見于《莊子》等古籍。其拼音為nán bó,屬于較為罕見的姓氏。
據《路史》記載,南伯氏可能與周文王的弟弟虢叔的後代有關,屬于古代貴族姓氏的演變。
現代漢語中,“南伯”主要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日常使用較少。例如造句:“南伯仁因禍事被斬首”。
“南伯”作為複姓,承載了古代姓氏文化和曆史典故,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其含義。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莊子》或相關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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