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duction to absurdity] 證明定理的一種方法,先提出跟定理中的結論相反的假定,然後從這個假定中得出跟已知條件相矛盾的結果來,這樣就否定了原來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
運用歸謬法,是這篇雜文在論證上的最大特點
歸謬法(又稱反證法)是一種邏輯推理方法,通過假設某個命題的反面成立,進而推導出矛盾或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原命題的正确性。其核心思想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屬于間接證明的範疇。
數學證明
例如,證明“√2是無理數”時,假設√2是有理數(可表示為分數a/b),推導出a和b均為偶數,與最簡分數定義矛盾,從而證明原命題成立。
哲學與辯論
用于反駁對方觀點,例如:若主張“所有人都是自私的”,可歸謬為“若此命題成立,則主張者本人也是自私的,其觀點可能出于私利,故不可信”。
法律與倫理
通過假設某種行為合理,推導出違背公序良俗的結論,從而否定該行為。
歸謬法通過“自我否定”的機制揭示真理,是邏輯學、數學和哲學中不可或缺的工具。若需具體案例或進一步探讨,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歸謬法是一種邏輯思維方法,用于揭示和辨析論證中的錯誤或謬誤。該方法通過推理和分析,将論證中的錯誤點歸結為謬誤,并以此來否定或推翻整個論證的結論。
《歸謬法》這個詞,部首是“彳”字旁,筆畫數為7畫。
歸謬法最早出現在古希臘哲學家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中,後被中國古代哲學家翻譯為“歸納謬誤”,進而形成了歸謬法的概念。
繁體字為歸謬法。
古代漢字寫法中,“歸”字的上方是“女”字,表示歸屬;“謬”字由“讠”和“石”組成,表示錯誤的觀點。
通過運用歸謬法,我們發現了該研究的局限性和錯誤,從而提出了更準确的結論。
歸納法、歸納推理、謬誤、論證、邏輯推理
推理、辨析、辯證、判斷、論辯
合理性、證實、證明、證據、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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