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刻的人像。《後漢書·袁紹劉表傳論》:“ 劉表 道不相越,而欲卧收天運,拟蹤三分,其猶木禺之於人也。” 李賢 注:“言其如刻木為人,無所知也。”
木禺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代以木材雕刻而成的人形或神像,即“木偶”。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功能及詞源演變三方面詳述:
“木禺”即“木偶”的古稱。《說文解字》釋“禺”為“母猴屬,頭似鬼”,引申為怪異之形;而“偶”本義為“桐人”(即木俑)。二者結合,“木禺”特指用于祭祀或陪葬的木質人形器物。例如《史記·封禅書》載:“木禺龍栾車一驷,木禺車馬一驷”,此處“木禺龍”“木禺車馬”均指祭祀用的木質偶像。
先秦至漢代,“木禺”常作為神靈載體用于祭祀儀式。《禮記》有“俑從葬”的記載,鄭玄注:“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似于生人”,說明其形制逼真,用以替代人殉。
分“神禺”與“人禺”兩類:前者刻神獸(如龍)象征天人溝通,後者刻人形代表侍從。如《漢書·郊祀志》所述“木禺象馬”即屬禮器。
“禺”通“偶”,源于上古音近假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指出:“禺,今字作偶”,印證二字同源關系。隨着語言發展,“木禺”逐漸被“木偶”替代,但古籍中仍保留原詞,如《莊子》中“見木禺人焉”的記載。
字形演變:甲骨文“禺”字作“”(人戴面具形),印證其與拟人化偶像的關聯(引自《甲骨文字典》。
參考資料來源:
“木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文獻記載:
引申意義:
部分資料提到“木禺”可比喻“溝通無效、無法達成共識”,但此義項僅見于個别網頁(如),權威古籍中未見相關佐證,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用。
“木禺”是古代對木偶的書面稱謂,常見于曆史文獻,強調其“無自主性”的象征意義。現代使用中,更傾向于“木偶”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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