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決别”。訣别。決,通“ 訣 ”。《太平廣記》卷三五八引 唐 陳玄祐 《離魂記·王宙》:“ 宙 陰恨悲慟,決别上船。”《雲笈七籤》卷一○四:“於是, 盈 與二弟決别,而與 王君 俱去。” 明 何景明 《東門賦》:“念我與君,少小結髮,何言中路,棄捐決别。” 清 冒襄 《影梅庵憶語》:“遂冷面鐵心,與姬決别。”
決别(jué bié)在漢語中實為“訣别”的異形詞形式,其規範詞形應為“訣别”。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語言規範文件,其詳細釋義如下:
指永别或難以再見的離别,通常帶有鄭重、悲壯或永不再見的意味。多用于生死離别或遠行難歸的場景。
示例: “長亭送别,竟成決别。”
來源依據:
情感色彩
強調離别的情境莊重、情感深刻,常伴隨悲傷、遺憾或決絕之情,區别于普通告别(如“告辭”“道别”)。
例: “烈士赴死前與家人的決别,字字泣血。”
來源參見:《漢語大詞典》 中“訣”字釋義“永别,死别”。
使用場景
多用于文學、曆史叙述中,描述生死分離、遠行不歸或主動割舍關系的場景。
例: “文天祥就義前寫下《正氣歌》,是與塵世的決别。”
來源參考:《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對“訣”的用例分析。
現代漢語以“訣别”為唯一規範詞形。“決别”屬曆史異形詞,現已被語言規範文件淘汰,正式文本中應避免使用。
依據來源:
“決”本義為疏通(如“決堤”),引申為決定;“訣”從“言”旁,本義為辭别(如“訣言”)。二者在“離别”義項上曾混用,但現代漢語已嚴格區分。學術及正式寫作須用“訣别”。
“決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決别”指斷絕關系、離别,通常帶有決絕或不再往來的意味。該詞由“決”(斷絕、決定)和“别”(分離)組合而成,強調分離的果斷性。
“決别”與“訣别”常互通,但“訣别”更強調長期或永久的分離(如生死離别),而“決别”側重決斷性。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表達,需結合語境判斷情感色彩。如需進一步辨析,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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