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于軍隊中的銅管樂隊。《清史稿·職官志六》:“軍樂隊官,排長,各一人。” 張天翼 《移行·歡迎會》:“歡迎會的節目都是從新派:不放爆竹,叫保衛團臨時組織軍樂隊。”
軍樂隊(Military Band)指隸屬于軍隊編制、以管樂器與打擊樂器為主組成的專業音樂團體,主要承擔軍隊儀式、慶典活動及國家禮儀場合的演奏任務。其核心特征包括:
組織性質與功能
軍樂隊是軍隊文化建設的組成部分,兼具軍事紀律性與藝術表現力。其主要職能包括:
樂器配置與演奏形式
典型編制包含銅管樂器(小號、長號)、木管樂器(單簧管、薩克斯管)及打擊樂器(軍鼓、大鼓)。演奏形式以行進式(Marching Band)和坐式音樂會(Concert Band)為主,曲目涵蓋進行曲、國歌、改編古典作品及現代軍樂創作。
曆史淵源與文化意義
中國現代軍樂隊可追溯至清末新軍軍樂隊的建立,後經延安時期人民軍隊文藝團體發展,逐步形成規範化體系。其演奏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等作品已成為國家軍事文化的象征符號,體現軍隊士氣與國家威嚴。
國際實踐與标準規範
各國軍樂隊均遵循《日内瓦公約》對軍事音樂使用的國際慣例,在非戰争場合發揮文化外交作用。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在APEC峰會、奧運會等重大國際活動中承擔禮儀演奏,展現國家形象。
參考來源
軍樂隊是軍隊中負責演奏音樂的團體,其定義、曆史背景及功能如下:
軍樂隊指由銅管樂器、木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組成的軍隊音樂團體,主要用于儀式、慶典或日常訓練等場合。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音樂提振士氣、傳遞指令或營造莊嚴氛圍。
除傳統軍事用途外,現代軍樂隊也參與民間活動,如運動會開幕式、城市慶典等,兼具文化傳播功能。
注:如需更完整的文獻記載,可參考《清史稿》或格羅夫《音樂與樂器大辭典》等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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