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在石上埋入墳中的文字。銘是韻文,用于對死者的贊揚、悼念等。 劉師培 《文章學史序》:“其人已死,以文記人,則為墓銘、行狀、碑誌,其類甚多。”參見“ 墓誌銘 ”。
墓銘是漢語詞彙,指刻在石上并埋入墳墓的文字,主要用于對逝者的贊揚或悼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墓銘是古代喪葬文化中的一種文體,通常刻于石碑并隨葬于墓中。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韻文形式記錄逝者生平事迹,表達哀思與敬意。
墓銘最早可追溯至漢代,宋代文獻(如蘇洵、周邦彥相關記載)中已明确出現“埋銘”等别稱,表明其作為墓志銘的早期形态存在。
如需進一步了解墓銘的文學價值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古籍文獻或考古研究資料。
"墓銘"是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它的字面意思是“墓碑上的銘文”,指的是刻在墓碑上的紀念、嘉許或銘記逝者的文字。
拆分部首:墓(日字旁+土)銘(金字旁+門)
拆分筆畫:墓(7畫)銘(12畫)
“墓銘”一詞源于古代漢族文化,長期以來在中國的墓地和墓碑上都會刻寫墓銘,以表達對逝者的懷念和紀念。
墓銘(台灣正體字)、墓銘(港澳繁體字)
在古代,墓銘的漢字寫法并無太大差異,基本上和現代寫法相同。
1. 他的墓碑上刻有一段動人的墓銘。
2. 這座古墓上的墓銘字迹清晰可辨。
3. 墓銘中記錄了逝者的事迹和家族傳承。
墓志銘、墓葬、銘文、碑銘
墓碑、墓志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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