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把它比方作。《論語·子張》:“ 子貢 曰:‘譬之宮牆, 賜之 牆也及肩,窺見室家之好。’” 三國 魏 曹冏 《六代論》:“譬之種樹,久則深固其根本,茂盛其枝葉。” 唐 韓愈 《太學生何蕃傳》:“譬之水,其為澤,不為川乎!川者高,澤者卑。高者流,卑者止。”
“譬之”是古漢語中的常用詞組,由“譬”(比喻、比方)和“之”(代詞,指代事物)構成,意為“以……為比喻”“用……來說明”。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類比手法解釋抽象或複雜的概念,常見于經典文獻與學術論述。以下是權威解析:
詞義解析
《漢語大詞典》指出,“譬”本義為“比喻、比方”,“譬之”即“以某事物為喻”,通過具體事例輔助論證。例如《論語·子罕》中“譬如為山,未成一篑”,即以堆山比喻為學需堅持。
用法說明
據《古代漢語虛詞詞典》,“譬之”多用于句首,後接比喻對象,形成“譬之+喻體,本體+結論”的句式。如《孟子·告子上》“譬之如水,無不就下”,借水流特性闡釋人性本善的觀點。
古籍例證
《說文解字注》強調其修辭功能,段玉裁注:“譬者,谕也;谕者,告也”,說明“譬之”通過喻體傳遞深層含義。如《莊子·逍遙遊》以“大鵬南飛”譬之“逍遙境界”。
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詞典》收錄該詞為“書面語”,多見于學術論文或正式演講中,用以增強說理形象性,例如“譬之科技發展,猶如雙刃劍”。
“譬之”是一個文言詞彙,主要用于引出比喻或類比,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比如”“譬如”。以下是詳細解釋:
古代文獻用例:
現代例句: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論語》《六代論》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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