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不确定的一家。《新唐書·盧坦傳》:“某家子與惡人遊,破産,盍察之?”
(2).戲曲中自稱之辭。我。 元 關漢卿 《單鞭奪槊》第四折:“[ 徐茂公 雲:]元來是 單雄信 與某家 段志賢 交馬。” 元 王實甫 《麗春堂》第一折:“令人報復去,道某家來了也。”京劇《轅門射戟》:“某家今日設瓊漿,隻為解和免争強…… 紀将軍 休要怒滿堂,某家言來聽端詳。”
“某家”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三方面:
泛指不确定的個體或團體
用于代指某個家庭、機構、個人或單位,不具體點名。例如:“某家已拿下項目,其他競争者應盡早退出。”
謙稱或隱晦表達
可表示自謙(類似“鄙人”),或隱去具體名稱。例如《新唐書》中:“某家子與惡人遊,破産……”即隱去具體人名。
戲曲中的自稱
在元雜劇等傳統戲曲中,“某家”是角色的自稱,相當于“我”。例如元曲《單鞭奪槊》:“報複某家知道。”
方言中的含義
雲南德宏州等地的山民方言中,“某家”意為“我家這邊”,帶有地域性自稱色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唐書》等古籍或方言研究文獻。
《某家》是一個詞語,通常用來指代某個具體的家庭或機構,但具體指代的對象未提及或不方便明确直接表達。該詞常用于口語和文字中,作為一種替代用法。
《某家》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某”和“家”。
“某”的部首是木字旁,它的筆畫數為7。
“家”的部首是宀字旁,它的筆畫數為6。
《某家》這個詞的具體來源并不明确,但它在現代漢語中被廣泛使用,常用于代替特定的家庭或機構名稱,以保護個人隱私或減少直接點名的尴尬。
在繁體字中,《某家》可以寫作「某家」。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對于《某家》這個詞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然而,具體的古代寫法在文獻中沒有記載,因此無法給出确切的答案。
1. 我去某家的醫院接人。
2. 這個咖啡館的咖啡比某家的要好喝。
與《某家》相關的組詞包括:某國、某地、某人、某物等。
與《某家》相似的詞語有:不記名家庭、未具體指明的機構、特定的某處等。
與《某家》相對的詞語包括:具體家庭、明确指代的機構、特定的某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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