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自首。《資治通鑒·晉安帝義熙三年》:“ 跋 、 素弗 與其從弟 萬泥 謀曰:‘吾輩還首無路,不若因民之怨,共舉大事,可以建公侯之業;事之不捷,死未晚也。’” 胡三省 注:“還首,自歸請罪也。”
還首(huán shǒu)是古漢語中的特定詞彙,現僅存于曆史文獻與詞典中,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其核心含義為“自首”,指犯罪者主動向官府投案認罪。以下從權威詞典與文獻角度分項解析:
字義拆解
二字組合強調“返歸認罪”的行為,即主動歸案交代罪行。
權威詞典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收錄:
還首:自首。指罪犯自行投案。
例證引《資治通鑒·晉安帝義熙三年》:“吾輩還首無路。”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281頁)
《資治通鑒》中的經典用例
東晉時期,将領慕容懿因兵敗欲降敵,部下疾呼:“吾輩還首無路”,意為“我等連自首的機會都沒有”,凸顯絕境中的無奈。此處“還首”直接指向“主動認罪求生”的語義。
法律文書中的運用
唐宋律法規定,罪犯若主動“還首”,可獲減刑。如《唐律疏議·名例》載:“諸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原其罪。” “還首”即屬此類自首行為。
該詞隨古代法律制度變遷而消亡,今僅存于: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線上版(http://www.hydcd.com)
: 《資治通鑒》中華書局點校本,1956年,卷114
: 劉俊文《唐律疏議箋解》,中華書局,1996年,第447頁
: 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第632頁
“還首”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種解釋:
核心定義
指主動歸案、自行請罪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代法律語境。例如《資治通鑒》中記載的“還首無路”(自首無門),胡三省注為“自歸請罪也”。
用法示例
如《晉書》中描述慕容跋與素弗的對話:“吾輩還首無路,不若因民之怨,共舉大事”,此處“還首”即表達因無法自首而被迫反抗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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