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玉飾曳絲履。謂獲高官厚祿。《新唐書·馬周傳》:“今超授高爵,與外廷朝會,騶豎倡子,鳴玉曳履,臣竊恥之。”
“鳴玉曳履”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míng yù yè lǚ,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析:
指身居高位、獲得厚祿,字面意為佩戴玉飾、穿着絲履(古代高官顯貴的裝束),象征地位顯赫。該詞常隱含對某些人因特殊途徑獲得高位的不滿或諷刺。
出自《新唐書·馬周傳》,原文為:
“今超授高爵,與外廷朝會,驺豎倡子,鳴玉曳履,臣竊恥之。”
此句為馬周勸谏唐太宗時所言,批評朝廷濫封官職,使身份低微者(如車夫、樂工)身着華服、跻身高位,表達了對這種現象的鄙夷。
“縱使技能出衆,正可赉之金帛,豈得超授官爵,鳴玉曳履,與士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資治通鑒·唐紀十》)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典籍原文,或參考漢典、詩詞名句網等來源。
《鳴玉曳履》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佩帶玉佩的人走路時因為玉佩碰撞而發出清脆的聲音。這個成語形容一個人非常自負和自滿,常常以自己的聰明才智自居,表現出傲慢的态度。
《鳴玉曳履》的拆分部首是鳥、玉和革。它的筆畫數分别是鳥(10畫),玉(5畫),革(9畫)。
《鳴玉曳履》的出處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的《莊子·德充符》篇。其中寫道:“鳴玉曳履,其出圖也遠矣,其相玩也太矣,……台卑王矣!鳴玉曳履,豈其罪惡邪?”意為“佩帶玉佩的人故意踢翻他人的鞋,表現出傲慢的态度。這種人當真是令人氣憤啊!”這段文字中首次出現了成語“鳴玉曳履”,後來被引用并廣泛使用。
繁體字中《鳴玉曳履》的寫法是鳴玉曳履。
古時候漢字中,《鳴玉曳履》的寫法是“鳴玉曳履”。
他總是張口就是大話,真是個鳴玉曳履的人。
鳴冤叫屈、曳光奪目、履曆表、玉石俱焚
厲害、傲慢自大、自以為是
低調、謙遜、虛懷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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