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玉飾曳絲履。謂獲高官厚祿。《新唐書·馬周傳》:“今超授高爵,與外廷朝會,騶豎倡子,鳴玉曳履,臣竊恥之。”
"鳴玉曳履"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典籍的成語,用于形容古代貴族或高官顯貴雍容華貴的儀态與顯赫的身份。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指古代貴族腰間佩戴的玉飾(如玉佩、玉組)在行走時相互碰撞發出的清脆聲響。《漢語大詞典》指出“鳴玉”特指“佩玉相擊發聲”,是身份尊貴的象征。
“曳”意為拖曳,“履”指鞋履或袍服下擺。合指貴族身着長袍,步履舒緩時衣擺拖地的姿态,體現其從容威儀(《辭海》釋義)。
此成語出自《左傳·定公五年》,原文載:“鳴玉而趨,曳履而行”,生動描繪了士大夫階層的莊重儀态。其核心含義包括:
最早見于《左傳》,後成為詩文常用典故。如唐代王維《早朝》詩:“皎潔明星高,蒼茫遠天曙。槐霧暗不開,城鴉鳴稍去。金阙曉鐘開萬戶,玉階仙仗擁千官。日色才臨仙掌動,香煙欲傍衮龍浮。朝罷須裁五色诏,佩聲歸向鳳池頭。”其中“佩聲”即化用“鳴玉”意象。
周代禮制規定“君子無故,玉不去身”,玉佩的材質、數量與行走時的聲響均與身份等級嚴格對應(《周禮·春官·大宗伯》)。
現代漢語中,該成語多用于: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鳴玉曳履”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míng yù yè lǚ,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析:
指身居高位、獲得厚祿,字面意為佩戴玉飾、穿着絲履(古代高官顯貴的裝束),象征地位顯赫。該詞常隱含對某些人因特殊途徑獲得高位的不滿或諷刺。
出自《新唐書·馬周傳》,原文為:
“今超授高爵,與外廷朝會,驺豎倡子,鳴玉曳履,臣竊恥之。”
此句為馬周勸谏唐太宗時所言,批評朝廷濫封官職,使身份低微者(如車夫、樂工)身着華服、跻身高位,表達了對這種現象的鄙夷。
“縱使技能出衆,正可赉之金帛,豈得超授官爵,鳴玉曳履,與士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資治通鑒·唐紀十》)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新唐書》《資治通鑒》等典籍原文,或參考漢典、詩詞名句網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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