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玉饰曳丝履。谓获高官厚禄。《新唐书·马周传》:“今超授高爵,与外廷朝会,騶竖倡子,鸣玉曳履,臣窃耻之。”
“鸣玉曳履”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míng yù yè lǚ,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解析:
指身居高位、获得厚禄,字面意为佩戴玉饰、穿着丝履(古代高官显贵的装束),象征地位显赫。该词常隐含对某些人因特殊途径获得高位的不满或讽刺。
出自《新唐书·马周传》,原文为:
“今超授高爵,与外廷朝会,驺竖倡子,鸣玉曳履,臣窃耻之。”
此句为马周劝谏唐太宗时所言,批评朝廷滥封官职,使身份低微者(如车夫、乐工)身着华服、跻身高位,表达了对这种现象的鄙夷。
“纵使技能出众,正可赉之金帛,岂得超授官爵,鸣玉曳履,与士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资治通鉴·唐纪十》)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典籍原文,或参考汉典、诗词名句网等来源。
《鸣玉曳履》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佩带玉佩的人走路时因为玉佩碰撞而发出清脆的声音。这个成语形容一个人非常自负和自满,常常以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居,表现出傲慢的态度。
《鸣玉曳履》的拆分部首是鸟、玉和革。它的笔画数分别是鸟(10画),玉(5画),革(9画)。
《鸣玉曳履》的出处可以追溯至中国古代的《庄子·德充符》篇。其中写道:“鸣玉曳履,其出图也远矣,其相玩也太矣,……台卑王矣!鸣玉曳履,岂其罪恶邪?”意为“佩带玉佩的人故意踢翻他人的鞋,表现出傲慢的态度。这种人当真是令人气愤啊!”这段文字中首次出现了成语“鸣玉曳履”,后来被引用并广泛使用。
繁体字中《鸣玉曳履》的写法是鳴玉曳履。
古时候汉字中,《鸣玉曳履》的写法是“鳴玉曳履”。
他总是张口就是大话,真是个鸣玉曳履的人。
鸣冤叫屈、曳光夺目、履历表、玉石俱焚
厉害、傲慢自大、自以为是
低调、谦逊、虚怀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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