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佩玉饰曳丝履。谓获高官厚禄。《新唐书·马周传》:“今超授高爵,与外廷朝会,騶竖倡子,鸣玉曳履,臣窃耻之。”
"鸣玉曳履"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成语,用于形容古代贵族或高官显贵雍容华贵的仪态与显赫的身份。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及文献的详细解释:
指古代贵族腰间佩戴的玉饰(如玉佩、玉组)在行走时相互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汉语大词典》指出“鸣玉”特指“佩玉相击发声”,是身份尊贵的象征。
“曳”意为拖曳,“履”指鞋履或袍服下摆。合指贵族身着长袍,步履舒缓时衣摆拖地的姿态,体现其从容威仪(《辞海》释义)。
此成语出自《左传·定公五年》,原文载:“鸣玉而趋,曳履而行”,生动描绘了士大夫阶层的庄重仪态。其核心含义包括:
最早见于《左传》,后成为诗文常用典故。如唐代王维《早朝》诗:“皎洁明星高,苍茫远天曙。槐雾暗不开,城鸦鸣稍去。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其中“佩声”即化用“鸣玉”意象。
周代礼制规定“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玉佩的材质、数量与行走时的声响均与身份等级严格对应(《周礼·春官·大宗伯》)。
现代汉语中,该成语多用于:
权威参考文献来源:
“鸣玉曳履”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míng yù yè lǚ,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解析:
指身居高位、获得厚禄,字面意为佩戴玉饰、穿着丝履(古代高官显贵的装束),象征地位显赫。该词常隐含对某些人因特殊途径获得高位的不满或讽刺。
出自《新唐书·马周传》,原文为:
“今超授高爵,与外廷朝会,驺竖倡子,鸣玉曳履,臣窃耻之。”
此句为马周劝谏唐太宗时所言,批评朝廷滥封官职,使身份低微者(如车夫、乐工)身着华服、跻身高位,表达了对这种现象的鄙夷。
“纵使技能出众,正可赉之金帛,岂得超授官爵,鸣玉曳履,与士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资治通鉴·唐纪十》)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典籍原文,或参考汉典、诗词名句网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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