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鳴琴而治"是中國古代典故性成語,典出《呂氏春秋·察賢》。該成語本義指春秋時期魯國宓子賤治理單父縣時,每日彈琴奏樂卻能将轄地治理得井井有條,後演化為對官員善于簡化政令、以德治民的贊譽。該典故包含三層核心語義:
出處溯源
最早見于《呂氏春秋·察賢》篇:"宓子賤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來源:《呂氏春秋》戰國·呂不韋編撰)。文中通過對比巫馬期"以星出以星入"的勤政方式,突顯宓子賤"任人唯賢"的治理智慧,形成"事必躬親"與"知人善任"的執政理念對比。
本義解析
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解釋,該成語包含"無為而治"的哲學内涵,強調通過選拔賢能、簡化政務來實現有效治理。核心要素包括:①官員注重德政教化而非嚴刑峻法;②善用人才分工協作;③政務清簡不擾民。這種治理模式與《論語·陽貨》"禮樂刑政,其極一也"的儒家治世理念相契合(來源:《論語譯注》楊伯峻注本)。
現代引申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該成語常用于兩類場景:①形容領導幹部善抓關鍵、舉重若輕的工作方法;②借指通過文化建設提升治理效能的管理策略。例如《人民日報》時評文章曾以"新時代的鳴琴而治"比喻數字化政務改革(來源:《人民日報》2023年6月政務專題報道)。
用法特征
作為褒義成語,多作謂語、定語使用,常見于公文寫作與政論文章。典型搭配如"鳴琴而治的境界""鳴琴而治的智慧",多與"政簡刑清""垂拱而治"等成語形成語義關聯(來源:《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李行健主編)。需注意該成語具有特定語境限制,不適用于描述技術性、實操性強的管理工作。
“鳴琴而治”是一個源自古代中國的成語,主要用來稱頌地方官員以禮樂教化治理地方,達到政事簡約、社會清明的效果。以下是詳細解釋:
總結來看,“鳴琴而治”不僅是一個曆史典故,更承載了古代政治哲學中“以文化人”的治理智慧,對現代管理仍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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