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樹立威信。《韓非子·說疑》:“為人臣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
“事威”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文言詞彙,主要見于古代文獻,其核心含義與現代漢語的常用詞彙有較大差異。根據古代漢語典籍的用法,“事威”主要包含以下兩層意思:
樹立、施行威勢或刑罰
這是“事威”最核心的含義。“事”在此處作動詞,有“從事”、“施行”之意;“威”則指威勢、威嚴,尤其側重于通過刑罰等手段建立的威懾力。
例證與來源:
《韓非子·五蠹》中明确提出:“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而群官無奸詐矣……事威 而嚴刑,故民莫敢為非。” 這裡,“事威”與“嚴刑”并舉,清晰地指向統治者施行嚴刑峻法以建立和維護其統治權威的行為。該句強調君主應依靠法律(法)和權術(術)治國,通過“事威”(施行威勢/刑罰)和“嚴刑”來震懾臣民,使其不敢作奸犯科。(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可引用的現代規範網頁鍊接,此處标注文獻出處。權威解讀可參考中華書局或上海古籍出版社的點校本及研究著作)。
侍奉、敬畏有威勢者
在特定語境下,“事”亦可引申為“侍奉”、“服事”;“威”指有威勢、地位尊崇的人(如君主、尊長)。此時“事威”意為侍奉或敬畏權威者。
例證與來源:
此用法雖不如上一種常見,但在分析某些涉及君臣、尊卑關系的古文時可能遇到。其語義需結合上下文具體判斷。理解此義需參考古代禮法制度中關于尊卑、君臣綱常的論述,如《禮記》等典籍中關于“尊尊”、“事上”的理念。(注:同上,需查閱權威古籍版本及注疏)。
“事威”一詞主要活躍于先秦及秦漢時期的法家、史家文獻中,尤以《韓非子》的論述最為典型和重要。其核心意義在于“施行威勢(尤指刑罰)” ,是古代統治者強化集權、駕馭臣民的一種統治策略。次要含義“侍奉權威者” 則體現了古代社會等級制度下的行為規範。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基本不再使用,屬于曆史詞彙範疇。
“事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事威意為“樹立威信”,指通過特定行為或手段建立權威感。該詞最早見于《韓非子·說疑》:“為人臣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
事
在此作動詞,指“從事、施行”,如《韓非子》中的用法體現為通過具體行為(如赦免罪獄)達成目的。
威
指威信、威嚴,包含力量與敬畏的雙重含義,如《漢典》解釋為“使人敬畏的氣魄”(),《說文解字》釋作“畏也”()。
該詞源自法家典籍,反映了古代政治思想中通過法律手段(如赦免罪責)鞏固統治權威的策略。韓非子主張臣子應通過此類行為強化君主權威,屬權術思想的體現。
現代漢語中,“事威”一詞較為罕見,多用于文言或學術讨論。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使用“立威”“樹威”等更通用的表述。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韓非子》原典及權威字典釋義,其他網絡資料因權威性較低未直接引用,僅作輔助驗證。
百堵變醨養瘠邊夏彼哉彼哉長铗搽油抹粉呈質赤實串用廚房從中作梗打秋風颠杪發揚阜財謠跟絓诟笑鈎弋寡味國有化煥燦護落簡達降恕腳位吉辰劫悟鏡框九夷沮渠琚瑀劇韻李膺杯禮秩羅緻率獸食人汨渚品韻婆嫂船搶劫犯巧立名目七闆子寝齋衽服儒俠散見騷賦身當其境省份攤錢通白同化讬心韋笥文彙閣五湖四海無顔落色鸮王細底希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