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鸣琴而治"是中国古代典故性成语,典出《吕氏春秋·察贤》。该成语本义指春秋时期鲁国宓子贱治理单父县时,每日弹琴奏乐却能将辖地治理得井井有条,后演化为对官员善于简化政令、以德治民的赞誉。该典故包含三层核心语义:
出处溯源
最早见于《吕氏春秋·察贤》篇:"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来源:《吕氏春秋》战国·吕不韦编撰)。文中通过对比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的勤政方式,突显宓子贱"任人唯贤"的治理智慧,形成"事必躬亲"与"知人善任"的执政理念对比。
本义解析
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解释,该成语包含"无为而治"的哲学内涵,强调通过选拔贤能、简化政务来实现有效治理。核心要素包括:①官员注重德政教化而非严刑峻法;②善用人才分工协作;③政务清简不扰民。这种治理模式与《论语·阳货》"礼乐刑政,其极一也"的儒家治世理念相契合(来源:《论语译注》杨伯峻注本)。
现代引申
在现代汉语语境中,该成语常用于两类场景:①形容领导干部善抓关键、举重若轻的工作方法;②借指通过文化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的管理策略。例如《人民日报》时评文章曾以"新时代的鸣琴而治"比喻数字化政务改革(来源:《人民日报》2023年6月政务专题报道)。
用法特征
作为褒义成语,多作谓语、定语使用,常见于公文写作与政论文章。典型搭配如"鸣琴而治的境界""鸣琴而治的智慧",多与"政简刑清""垂拱而治"等成语形成语义关联(来源:《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李行健主编)。需注意该成语具有特定语境限制,不适用于描述技术性、实操性强的管理工作。
“鸣琴而治”是一个源自古代中国的成语,主要用来称颂地方官员以礼乐教化治理地方,达到政事简约、社会清明的效果。以下是详细解释:
总结来看,“鸣琴而治”不仅是一个历史典故,更承载了古代政治哲学中“以文化人”的治理智慧,对现代管理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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