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敲鑼等發出信號撤兵回營。《水浒傳》第九七回:“ 盧先鋒 兵到,見 孫安 勇猛, 盧先鋒 令鳴金收兵。”《說嶽全傳》第七五回:“将近 宋 營,虧得 宋 營軍士鳥槍噴筒,強弓硬弩,飛蝗一般放來。 粘得力 等隻得鳴金收兵。”亦作“ 鳴金收軍 ”。《三國演義》第六五回:“恐 張飛 有失,急鳴金收軍。”《明史·楊鎬傳》:“ 鎬 以 如梅 未至,不欲 寅 功出其上,遽鳴金收軍。”《說嶽全傳》第七七回:“恰遇 陸文龍 抄出後邊, 山獅駝 、 連兒心善 二人正遇着,又殺了一陣。天色已大明,各自鳴金收軍。”
“鳴金收兵”是一個源自古代軍事術語的成語,其含義及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字面意思指用敲擊金屬樂器(如钲、鑼)作為信號,命令軍隊撤回軍營,結束戰鬥。引申義為停止某件事或階段性結束行動,常見于描述競賽、争論等場景的暫停。
軍事指揮制度
古代軍隊以“金鼓”為號令:擊鼓代表進攻(“鳴鼓而攻”),鳴金則代表撤退。這種制度在春秋戰國時期已有記載,《荀子·議兵》提到“聞鼓聲而進,聞金聲而退”。
文學出處
該成語在明代小說《水浒傳》第九十七回中被明确使用:“盧先鋒令鳴金收兵”。
通過以上分析可見,“鳴金收兵”既承載了古代戰争文化,又在現代語境中被廣泛活用,具有鮮明的形象性和動态感。
《鳴金收兵》這個詞來源于《左傳·襄公十二年》,意思是鳴金收兵,指的是戰争結束,擊鼓鳴金,停止戰鬥。該詞中的鳴金和收兵都有特定的含義。
拆分部首和筆畫:
鳴(部首:鳥;筆畫:10畫);金(部首:金;筆畫:8畫);收(部首:手;筆畫:6畫);兵(部首:八;筆畫:7畫)。
繁體字:鳴金收兵。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不同于現代字體的簡化,古代寫法更為繁瑣,但發音和意思與現代字體相同。
例句:
1. 戰争已經結束,鳴金收兵。
2. 命令已下達,各隊立即鳴金收兵。
組詞:
1. 鳴鴻:鳴聲如歸雁,形容聲音洪亮。
2. 金錢:用金屬制成的貨币。
3. 收獲:收取農作物或其他物品。
4. 兵器:用于戰鬥和防護的器械。
近義詞:
1. 鳴鑼:敲擊鑼鼓以示通告。
2. 停戰:停止戰鬥。
3. 解甲歸田:解除武裝,回歸農耕生活。
反義詞:
1. 戰争:武裝沖突狀态。
2. 進兵:進行軍事進攻。
3. 集結:軍隊或人員集中到一起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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