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姓的長官。《呂氏春秋·振亂》:“凡為天下之民長也,慮莫如長有道而息無道,賞有義而罰不義。”
“民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基本含義
指百姓的長官或民衆中的領袖,由“民”(人民)和“長”(領導、代表)組合而成,強調民衆群體的管理者角色。
出處與語境
最早見于《呂氏春秋·振亂》:“凡為天下之民長也,慮莫如長有道而息無道,賞有義而罰不義。”此處指治理百姓的官員需以道義為準則。
結構與用法
屬于主謂結構成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語境,例如唐代詩句“四民長走路岐中”,描述百姓與官吏的關系。
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籍或曆史時可能涉及。需注意其與“民貴君輕”等類似概念的區别,後者更側重民本思想。
建議結合《呂氏春秋》等古籍原文進一步理解其具體語境。
《民長》是一個漢字詞語,含義為“民衆的首領,負責管理和領導民衆的人”,也可以指代古代鄉村中統治階級的首領。
《民長》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民(三點水)和長(長撇)。它的總筆畫數為十一畫。
《民長》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我國古代社會。在古代社會中,當地鄉村中會選出一位負責管理和領導民衆的人,這個人被稱為“民長”,其權力範圍通常包括監督民衆的生活、聽取民意、處理糾紛等。
繁體字中,“民長”這個詞的寫法依然保持不變,仍然是“民長”。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存在一些變化。根據《說文解字》,《民長》在古時候的寫法是形狀更加簡單的“⺳長”,其中“⺳”是指代“民”的字形。
1. 鄉村中的民長制度已經存在了很多年。
2. 他被選為這個地區的民長。
民長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其他詞語,例如:
1. 民長制:指的是以民長為核心的一種管理制度。
2. 民長選舉:指的是選舉産生民長的過程。
與《民長》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官長:指的是負責管理和領導某一特定區域的官員。
2. 首領:指的是在某一群體或組織中擔任領導地位的人。
與《民長》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民衆:指的是廣大的人民群衆。
2. 平民:指的是一般平民百姓,沒有特殊權力和地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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