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夫與皂隸。泛指社會地位低下的人。《史記·陳涉世家》:“ 陳涉 甕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 宋 蘇洵 《衡論上·議法》:“今夫天子之子弟卿大夫……有罪而使與甿隸并笞而偕戮,則大臣無恥而朝廷輕。” 清 黃宗羲 《與友人論學書》:“譬猶明月之珠,失之二千年,上自王公,下至甿隸,無不倀倀日索之。”
“甿隸”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詳細解釋:
“甿”的含義
古指田民、農民。例如《說文解字》解釋“甿”為“田民也”,唐代韋應物《答崔都水》中亦用“甿隸之人”描述底層民衆。
“隸”的含義
原指皂隸(古代官府中的低級差役),後泛指被奴役或地位卑微者。
“甿隸”一詞常用于古代典籍,強調身份的低微與勞役屬性,既包括農民,也涵蓋被壓迫的底層勞動者。其核心含義指向社會階層中的弱勢群體,而非具體職業。需注意,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土地肥沃”屬于誤讀,應結合曆史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史記》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辭書。
甿隸這個詞是指田地或土地的邊界或邊緣。
甿隸的拆分部首是田,總共有8畫。
甿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形狀和組成結構與田字相似。甿隸在古代常常用來表示土地的範圍和邊界。
甿隸的繁體字為甿隸。
在古代,甿隸的寫法沒有太大的改變,仍然是用田字的結構來表示。
1. 他的家庭在城市的邊界有一塊甿隸。
2. 農民把自己的田地用白線畫出甿隸。
甿隸沒有常見的組詞,因為它本身已經是一個具有獨立意義的詞語。
田界、田邊、田地邊緣
中間、内部、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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