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掌管胡樂的機構。亦指胡樂。胡樂從 西涼 一帶傳入,含有 西涼 樂等成分,當時稱“胡部新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倍四本屬清樂,形類雅音,而曲出於胡部。”《新唐書·禮樂志十二》:“ 開元 二十四年,升胡部於堂上。” 唐 王昌齡 《殿前曲》詩:“胡部笙歌西殿頭,梨園子弟和《涼州》。”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樂律一》:“外國之聲,前世自别為四夷樂。自 唐 天寳 十三載,始詔法曲與胡部合奏。自此樂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樂為雅樂,前世新聲為清樂,合胡部者為宴樂。”
“胡部”一詞在中文中有兩種不同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文獻來源區分理解:
機構屬性
胡部是唐代設立的官方機構,專門掌管胡樂(西域及周邊民族的音樂)。其音樂融合了西涼樂等元素,被稱為“胡部新聲”。
音樂特點
胡樂通過絲綢之路傳入中原,以琵琶、五弦、箜篌、觱篥、拍闆等樂器為主,風格兼具異域色彩與中原雅樂元素。據《新唐書》記載,唐開元年間胡部音樂被正式納入宮廷演奏體系。
曆史演變
唐天寶年間,胡部音樂與法曲(道教音樂)合奏,标志着中原傳統音樂與外來音樂的進一步融合,形成“宴樂”體系,逐漸取代了雅樂和清樂的主流地位。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無章法、無條理的狀态”。此用法可能源于對“胡”(混亂)和“部”(部分)的拆解,但缺乏廣泛曆史文獻支持。
《胡部》是一個詞語,它通常用來形容或稱呼胡人或胡族的族群或事物。胡人泛指中國古代北方的少數民族,包括匈奴、鮮卑、蒙古等。這個詞在古代文獻中經常出現。
胡部的拆分部首是⺼,總共有9個筆畫(以簡體字為準)。
《胡部》這個詞源于古代漢字,漢字本身就是對事物和概念的符號化表達。在古代,胡人往往是與漢族相對立的少數民族,所以胡部這個詞用來代表這一族群。
胡部的繁體字是「胡部」。
在古代,胡部的寫法常常是「胡」+ 某個部首,來表示胡人所屬的種族。例如「胡」+「貉」表示胡人的族群,「胡」+「旁」表示胡族人的姓氏等。
1. 那個人長相非常奇特,看起來有點像胡人。
2. 這個地方傳說曾經有胡人的部落。
胡人、胡族、胡人部落、胡人文化等。
蠻部、夷部。
漢部、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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