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争水灌田所引起的訴訟。《宋史·趙瞻傳》:“﹝ 趙瞻 ﹞知 永昌縣 ,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鹹息。”
“水訟”是一個漢語詞語,指因争奪灌溉用水引發的糾紛或訴訟,常見于傳統農耕社會。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因争奪農田灌溉用水而産生的法律訴訟或民間糾紛。該詞反映了古代農業社會中水資源分配的重要性。
曆史背景
據《宋史·趙瞻傳》記載,北宋官員趙瞻任永昌知縣時,通過修建六座水堰解決農田灌溉問題,使當地“水訟鹹息”(水訟完全平息)。這一案例體現了水利工程對減少糾紛的作用。
構成與用法
延伸意義
部分詞典提到其隱含“通過水利措施化解矛盾”的治理智慧(如),但核心仍圍繞争水糾紛展開。
參考來源:綜合《漢典》《宋史》及詞典釋義,更多案例可查看等網頁原文。
《水訟》是指涉及水利方面的法律訴訟,也可以指代與水資源相關的法律糾紛。
《水訟》是由“氵”(水部首)和“訟”(從話、言旁)組成的。其中,“氵”表示與水有關,而“訟”表示訴訟、糾紛。
《水訟》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夏官司馬官·秩也》一篇中,“凡水訟有狀,進階立界”。後來在《漢書·律曆志下》中也有對“水訟”一詞的使用。
《水訟》的繁體寫法為「水訟」。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差異。對于《水訟》一詞,古時候可能寫作「水訟」或其他變體。
1. 這起水訟案件已經持續了幾年,還沒有得到解決。
2. 水訟糾紛的調解需要專業知識和經驗。
1. 水資源:水訟往往與水資源的分配和使用有關。
2. 水權:在水訟中,涉及到水的所有權問題。
3. 糾紛:水訟是一種糾紛解決的方式。
水權糾紛、水利訴訟
和解、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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