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責讓。《新唐書·韋表微傳》:“母訓諭稍厲,輒不敢食,以是未嘗讓責。”
“讓責”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文獻和用法綜合分析:
古代文獻用法
根據《新唐書·韋表微傳》記載,“讓責”意為責讓,即責備、責怪他人。例如:“母訓諭稍厲,輒不敢食,以是未嘗讓責”,此處指母親嚴厲訓導時不敢違抗,因此未被責備。
現代延伸理解
部分現代解釋認為“讓責”可拆解為“讓”(放棄)與“責”(責任),引申為推卸責任,形容不願承擔義務的行為。不過,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需謹慎使用。
“讓責”在權威文獻中主要指“責讓”,建議優先采用此釋義。如需表達推卸責任,可選用更明确的現代詞彙。
讓責是一個專指讓出職責或責任的詞語。它表達了一種主動放棄或分擔責任的态度和行為。
讓責的字典拼音為ràng zé。它由“讠”(讠是左右結構)和“責”(責是上下結構)組成。筆畫數為讠(2) + 責(9)= 11。
讓責是現代漢語詞彙,起源于中國。它的繁體字為“讓責”。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讓責的“讠”字可能會以古體“言”字的形式出現,而“責”字的寫法多種多樣,如“責”、“⻌”等。
1. 領導讓責後,他開始承擔更多的工作。
2. 為了提高團隊合作能力,大家都應該學會讓責。
1. 責任:指擔負起應盡的職責。
2. 分責:指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能力,在工作中劃分任務和責任。
3. 承責:指主動接受責任并承擔起相應的義務。
1. 分擔:指将責任、工作等分配給多個人共同承擔。
2. 分攤:指将費用、工作等按比例分配給各個相關方。
1. 承擔:指主動接受責任或義務。
2. 負擔:指主動或被動地承擔起某種沉重的負擔。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