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釜和甑。皆古炊煮器名。《孟子·滕文公上》:“‘ 許子 以釜甑爨,以鐵耕乎?’曰:‘然。’” 朱熹 集注:“釜,所以煮;甑,所以炊。”《史記·項羽本紀》:“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丑狐》:“室中擲石如盆,門窗釜甑,無復全者。”
釜甑(fǔ zèng)是古代中國炊具組合的統稱,由“釜”和“甑”兩種器物構成。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釜為圓底無足的鍋,多用于煮食;甑為底部帶透氣孔的陶制或青銅制蒸器,常置于釜上,利用蒸汽烹熟食物。兩者組合後形成“釜甑之器”,代表早期蒸煮炊具的典型形制。
從器物功能看,“釜”類似現代煮鍋,《說文解字》載“釜,鍑屬也”,其形制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陶釜,漢代多改用鐵制。而“甑”在《周禮·考工記》中被歸為“陶人”所制,其底部多設箅孔,需與釜配合使用,形成類似現代蒸鍋的結構。考古發現顯示,商代已出現青銅甑與釜的配套使用。
在文獻用例中,《孟子·滕文公上》記載“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反映戰國時期釜甑已成為日常炊具的代稱。漢代《鹽鐵論·通有篇》亦有“釜甑之業”的表述,指代基礎民生器具。這種組合器具直至宋元時期仍在使用,後被更高效的連體式“甗”逐漸取代。
從文化象征角度,《漢書·楚元王傳》載“嫂厭叔與客來,陽為羹盡,釜甑”,以釜甑空置暗喻人際疏離,說明其作為生活必需品的符號意義。在訓诂學中,“釜甑”二字常并提,如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辨析二者形制差異與配合原理。
“釜甑”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組合炊具,由“釜”和“甑”兩部分構成,主要用于煮、蒸食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功能
曆史文獻記載
文化意義與演變
補充說明:甑的材質存在差異,部分文獻描述為木制(、3),也有陶制記載(),可能因地域或朝代不同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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