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指言官收受贿赂帮人参劾。折,奏折。《官场现形记》第十七回:“你不知道他们这些都老爷,卖摺参人,同大老官们写信,都与做买卖一样。”
“卖摺”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该词原指古代言官(如御史等)通过收受贿赂,利用奏折帮助他人弹劾对手的行为,属于权钱交易的一种形式。后引申为以欺骗、谎言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该词源于清代官场腐败现象。如《官场现形记》第十七回提到:“都老爷卖摺参人,同大老官们写信,都与做买卖一样”,生动描绘了官员将弹劾奏折作为商品交易的行为。
当代语境中,该词可泛化形容通过包装谎言或虚假信息谋取私利的行为,强调手段的隐蔽性与欺骗性。
提示:若需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文学引用,可参考《官场现形记》相关章节(、4、5均提及此书)。
卖摺是一个成语,意思是卖掉全部或部分自己的产业、财物等,换取一时的安逸或满足。
卖摺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手,部首拆分后的笔画数为2。
卖摺最早出现在唐代韩愈的《师说》一文中,用于描述一个人放弃自己的职业或官位,改行为商人的情景。
卖摺的繁体字为賣摺。
古时候,卖摺的写法为賣折。
1. 他为了过上更舒适的生活,卖摺了自己的家业。
2. 虽然卖摺了一切,他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满足。
摺袖、摺痕、摺叠。
卖官鬻爵、出卖自己。
守正不阿、守土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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