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古代地位在下的冒用與地位在上的相同的名義或物品。《魏書·張普惠傳》:“停司徒逼同之號,從卑下不踰之稱。”
“逼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基本含義:指古代地位較低者冒用與上位者相同的名義或物品,屬于等級制度下的僭越行為。
文獻出處:
部分現代語境中,該詞被引申為“通過強迫手段使事物趨同”,例如商業描述中“價格直逼同類産品”。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屬于個别場景的臨時引申。
在正式文本或曆史研究中,建議采用其古代含義;現代語境使用時需結合上下文明确指向,避免歧義。
逼同是一個漢語詞彙,常用于口語中,表示強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或行為方式來做事。逼同一詞的意思具有負面含義,常常用于批評他人過于強勢、專斷。
逼同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字:逼(土字旁+辶,共8畫)和同(口字旁+一,共7畫)。
逼同一詞最早出現在普通話中,沒有确切的字形來源,屬于新詞彙。在繁體字中,逼同這個詞保持原樣。
逼同這個詞屬于現代漢字,沒有傳統的古時候漢字寫法。
1. 他總是逼同别人按照他的方式做事,顯得非常自私。
2. 不要逼同孩子做他不喜歡做的事情,應該尊重他們的意願。
逼迫、逼近、逼視、逼問
強制、強迫、壓迫
尊重、寬容、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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