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與鹭、鷗相約結盟。比喻隱居者的生活。 宋 高觀國 《青玉案》詞:“一隄風月,六橋煙水,鷺約鷗盟在。”參見“ 鷗盟 ”。
"鹭約鷗盟"是一個具有濃厚古典文學色彩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指與白鹭、海鷗相約結為伴侶,引申為遠離塵世喧嚣,歸隱自然,與山水鳥獸為友的閑適生活或隱逸情懷。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内涵及權威引用角度詳細解析:
整體字面:與鹭、鷗訂立盟約,喻指人與自然生靈的和諧共處。
此詞源于宋代文人雅士對隱逸生活的向往,常見于詩詞: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釋義:"謂與鹭、鷗為友,比喻隱退生活。"
用例引南宋·張輯《醉蓬萊·舟次東山憶西湖舊遊》:"鹭約鷗盟,何日共尋歸計。"
《全宋詞》·張輯詞注(中華書局)
評析:"'鹭約鷗盟'化用'鷗鹭忘機'典故,抒寫詞人欲抛卻塵俗,栖身雲水之志。"
王維詩境印證
唐代王維"野老與人争席罷,海鷗何事更相疑"(《積雨辋川莊作》),以鷗鳥喻心無塵雜,與"鹭約鷗盟"意象相通。
結論:"鹭約鷗盟"不僅是隱逸生活的詩意表達,更承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返璞歸真、物我和諧的哲學理想。其權威釋義及用例可追溯至經典詩詞與辭書,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
“鹭約鷗盟”是一個中文成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與鹭鳥、鷗鳥相約結盟,字面描述自然生物間的和諧關系,實際比喻隱士遠離塵嚣、寄情山水的生活狀态。該詞常用于描繪文人雅士追求閑適隱居的理想。
出自宋代詞人高觀國《青玉案》:“一堤風月,六橋煙水,鹭約鷗盟在。”詞中通過描繪風月煙水的自然景緻,隱喻隱逸生活的超脫與恬淡。
部分資料(如)提出“合作捕魚”的引申義,但此解與主流文獻不符,建議以“隱居”為權威釋義。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青玉案》原文或宋代隱逸文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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