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opt a child] 把别人家的孩子領來作為自己的子女撫養
把别人家的孩子領來撫養,當做自己的子女。 葉聖陶 《隔膜·阿鳳》:“經村人關說,伊就給 楊 家娘領養--那時伊是六歲。”
根據相關法律定義和社會實踐,“領養”(法律上多稱為“收養”)是指通過法定程式,将他人子女或無監護人的未成年人領回家中撫養,并建立拟制血親關系的行為。以下是綜合權威信息的詳細解釋:
拟制血親關系
領養行為經法律确認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形成與自然血親相同的權利義務關系。例如,養父母需承擔撫養義務,養子女成年後需履行贍養義務。
終止原生親屬關系
被收養人與原生父母的法律關系自收養成立時終止(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且涉及繼承權、監護權等變更。
收養人需滿足
被收養人範圍
包括孤兒、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兒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等。
協商與申請
審查與登記
戶口辦理
憑《收養登記證》辦理戶口遷移或登記。
領養需通過法律程式确立親屬關系,而一般撫養(如寄養)不改變原生家庭法律關系。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地區政策差異,可參考民政部門官方文件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領養是指接納并撫養别人的子女或者動物。在人類社會中,領養通常是指依法接納并撫養無親無故或者有生父母但被剝奪撫養權的兒童。在動物領域,領養則是指将無家可歸的動物帶回家中給予撫養和愛心支持。
《領養》這個詞的部首是「宀」,表示與房屋有關。它的總筆畫數為14筆。
《領養》一詞的繁體字為「領養」,由「領」和「養」兩個漢字組成。領的本義是接過、拿到,養的本義是撫育、飼養。因此,領養的意思是接受、接納并撫育。
在古代,「領養」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例如,領可以寫作「領」或者「領」,養可以寫作「養」或者「養」。
1. 我們夫妻決定領養一個孤兒,給他一個溫暖的家。
2. 她領養了一隻流浪貓,給它提供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領養的相關詞彙有:
1. 收養
2. 撫養
3. 領養證
4. 領養中心
5. 領養手續
近義詞:收養
反義詞: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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