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收錄任用。《後漢書·韋彪傳》:“方欲録用,奄忽而卒。” 宋 沉括 《夢溪筆談·雜志二》:“録用材能,存撫良善。”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六·耿逸庵張仲誠》:“可否録用,自有睿裁。”
(2).采用。《<艾青詩選>自序三》:“寄上詩一首,如不錄用,請退回原處。”
“録用”是一個漢語詞語,現通常寫作“錄用”。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讀音:lù yòng() 詞性:動詞 構成:由異體字“録”(現規範為“錄”)和“用”組成的複合詞
二、核心釋義
三、字形演變 「録」為「錄」的異體字:
四、現代用法 當代主要使用簡化字「錄用」,常見于:
注:根據《漢字簡化方案》(1956年),「録」已規範為「錄」,建議在正式場合使用簡化字寫法。
「録用」是一個漢字詞,拆分部首為「金」和「約」,共有10個筆畫。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中國漢字文化。
在繁體字中,「録用」的寫法為「錄用」。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録用」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隻要保持其本質的含義一緻,不同的寫法并不影響詞彙的理解。
以下是一些關于「録用」的例句:
1. 公司經過嚴格的面試後,決定録用他作為新員工。
2. 這個職位的録用條件是擁有相關工作經驗。
3. 我很高興地接受了他們的録用邀請。
與「録用」相關的組詞有:
1. 録用批準:意味着被正式録用。
2. 録用通知:通知被録用者被錄用的信函或郵件。
3. 録用手續:録用的一系列程式和步驟。
與「録用」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錄取:指被某個組織、學校、公司等正式接納。
2. 聘用:指雇傭、聘請某人擔任特定職位。
3. 招聘:指通過公告或其他方式尋求合適的人才加入組織。
與「録用」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不予録用:指被拒絕或不被錄用。
2. 解雇:指把某人從工作崗位上解除職務。
3. 免職:指解除某人的職務,使其不再擔任相應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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