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用的意思、録用的詳細解釋
録用的解釋
(1).收錄任用。《後漢書·韋彪傳》:“方欲録用,奄忽而卒。” 宋 沉括 《夢溪筆談·雜志二》:“録用材能,存撫良善。”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六·耿逸庵張仲誠》:“可否録用,自有睿裁。”
(2).采用。《<艾青詩選>自序三》:“寄上詩一首,如不錄用,請退回原處。”
詞語分解
- 録的解釋 録 ù 見“錄”。 筆畫數:; 部首:釒; 筆順編號:
- 用的解釋 用 ò 使人或物發揮其功能:使用。用心。用兵。用武。 可供使用的:用品。用具。 進飯食的婉辭:用飯。 花費的錢財:費用。用項。用資。 物質使用的效果:功用。有用之才。 需要(多為否定):不用多說。 因
專業解析
“錄用”的漢語詞典釋義詳解
“錄用”是一個現代漢語常用動詞,其核心含義是指采納、任用人員。該詞由“錄”和“用”兩個語素構成,其釋義可從以下方面詳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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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釋義:
- 采納并任用(人員)。 這是“錄用”最核心、最常用的含義。指機關、團體、企業等經過考察或選拔後,決定接收某人并給予其工作職位或任用資格。例如:“經過嚴格面試,公司決定錄用他為項目經理。” “本次招聘最終錄用了十名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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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素解析:
- 錄: 本義為記載、抄寫(如“記錄”、“抄錄”),引申為采取、選取(如“收錄”、“錄取”)。在“錄用”一詞中,“錄”取其選取、采納之意。
- 用: 本義為使用、任用(如“使用”、“任用”)。在“錄用”一詞中,“用”取其任用、委派職務之意。
- 因此,“錄用”即選取人才并加以任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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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
- 主要用于人事領域,指用人單位(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對求職者或候選人的選拔任用過程及其結果。
- 常見搭配有:“錄用通知”、“錄用标準”、“錄用程式”、“擇優錄用”、“正式錄用”、“被錄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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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辨析:
- 任用: 強調給予職位或職務,範圍比“錄用”稍廣,既可指新招入的人員,也可指對已有人員的提拔或委派。
- 錄取: 側重于通過考試或選拔後準許進入(學校、單位等),常指獲得入學或入職資格,是“錄用”過程的前一步(如被錄取後還需辦理錄用手續)。
- 采用: 適用範圍更廣,可指采納意見、建議、方法、技術等,用于人時,語義接近“錄用”,但不如“錄用”正式和常用。
- 聘任: 特指以合同形式聘請任用(通常指專業性較強的職位)。
權威參考來源: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對“錄用”的釋義為:“錄取任用:~新職員 | 擇優~。” 此釋義簡潔明确地指出了其核心含義在于“任用”人員。來源:商務印書館官方網站(可查詢詞典信息)
- 《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 雖然“錄用”是現代常用詞,但其構成語素“錄”和“用”在古漢語中均有悠久曆史。“錄”有“記載”、“收集”、“采納”等義項;“用”有“使用”、“任用”等義項。該詞典提供了理解“錄用”詞義構成的基礎。來源:商務印書館官方網站(可查詢詞典信息)
- 《漢語大詞典》(普及本)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該詞典作為大型權威工具書,對“錄用”的釋義更為詳盡,包含“采用”和“任用”兩個主要義項,并引用了古代文獻例證(如《後漢書·韋彪傳》),說明其詞義的曆史沿革。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官方網站(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現為上海辭書出版社的一部分,可查詢相關信息)
“錄用”是一個在現代人事管理領域高頻使用的詞語,其核心意義在于用人單位對人員的選拔與正式任用,體現了人才選拔的結果。
網絡擴展解釋
“録用”是一個漢語詞語,現通常寫作“錄用”。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讀音:lù yòng()
詞性:動詞
構成:由異體字“録”(現規範為“錄”)和“用”組成的複合詞
二、核心釋義
- 收錄任用(主要義項)
指選拔人才并委以職位。常見于古代文獻和正式文書:
- 南朝梁·丘遲《與陳伯之書》:「聖朝赦罪責功,棄瑕錄用」
- 《後漢書·韋彪傳》:「方欲錄用,奄忽而卒」
- 采用(次要義項)
指對作品、建議等的采納使用:
- 艾青《自序》:「寄上詩一首,如不錄用,請退回原處」
三、字形演變
「録」為「錄」的異體字:
- 本義為「金色」(《說文解字》釋義)
- 引申為「記載、抄寫」之意(《樂樂課堂》解析)
四、現代用法
當代主要使用簡化字「錄用」,常見于:
- 公文場景:如「錄用通知書」「公務員錄用考試」
- 成語表達:「擇優錄用」「量才錄用」
注:根據《漢字簡化方案》(1956年),「録」已規範為「錄」,建議在正式場合使用簡化字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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