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漢 成都 人 栾巴 ,精于道術,一次在朝廷大宴中,将皇帝賜的酒灑向西南,朝廷要治他不敬之罪,他說:“臣適見 成都 市上火,故臣漱酒為雨救之,非敢不敬。”探問之,果然。事見 晉 葛洪 《神仙傳·栾巴》。後用為救火典。 五代 李瀚 《蒙求》:“ 欒巴 噀酒, 偃師 舞木。”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古書所載不同》:“世傳 欒巴 噀酒水救火,而《後漢書·方術傳》噀酒救火者 樊英 、 郭憲 ,橫非 欒巴 也。”
栾巴噀酒是中國古代典故,典出《後漢書·栾巴傳》及《神仙傳》。該詞原指東漢方士栾巴以法術噴酒滅火的奇事,後引申為以特殊才能化解危機或展現超凡能力的行為。具體釋義如下:
字面釋義
“栾巴”為人名,東漢成都人,曾任尚書、豫章太守等職,史載其通曉道術;“噀”意為含在口中噴出,“酒”即酒水。字面指栾巴施展法術噴酒滅火之事。
典故解析
據《神仙傳》記載,栾巴曾于朝廷宴會上突然含酒向西南方向噴吐,衆人驚問其故。栾巴解釋稱成都發生火災,自己噴酒以滅火,後蜀郡奏報火災當日有雨自東北來,雨中帶酒氣,印證其言。此故事被歸入道教神仙傳說,後成為文學中“以術濟世”的典型意象。
引申含義
該典故在《曆代神仙通鑒》《天中記》等古籍中均有轉引,現代《漢語大詞典》亦收錄為固定詞條,屬漢語文化詞彙中的經典故事類成語。
“栾巴噀酒”是一個源自東漢時期的典故,主要用于代指“救火”或“以法術化解危機”的行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栾巴是東漢成都人,精通道術。據晉代葛洪《神仙傳·栾巴》記載,他在一次朝廷宴會上,将皇帝賜予的酒含在口中噴向西南方,因此被指控“不敬之罪”。栾巴解釋此舉是為了撲滅成都突發的火災,後經查證屬實,遂被赦免。
行為象征
“噀”意為含酒噴出,栾巴通過道術将酒化為雨水滅火,體現了古代對法術與自然力量結合的想象。
文學引用
該典故常被後世文人化用,如明代于慎行詩句“蕭史吹笙下,栾巴噀酒回”,清代詩詞中也有類似引用。
文化意義
故事不僅展現道家方術的神秘色彩,也隱含對忠臣機智救民的贊頌,成為“急中生智”或“以非常手段解危”的典型意象。
此典故融合曆史傳說與文學想象,是研究古代道教文化及成語演變的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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