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飲酒過量而招緻的災禍。《禮記·樂記》:“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唐 皮日休 《酒中十詠》序:“夫聖人之誡酒禍也大矣,在《書》為‘沉湎’,在《詩》為‘童羖’,在《禮》為‘豢豕’,在《史》為‘狂藥’。”《說郛》卷六六引 宋 窦革 《酒譜·酒令》:“《詩·雅》雲:‘人之齊聖,飲酒溫恭。’又雲:‘既立之監,或佐之史。’然則飲之立監史也,所以已亂而備酒禍也。後世因之有酒令焉。” 清 朱次琦 《答談太學子粲見诒四十五韻》:“我今鍵戶牖,萬事付嬾惰,庶幾便詩逋,亦用避酒禍。”
“酒禍”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飲酒引發的災禍或不良後果。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該詞屬于名詞性短語,由“酒”(酒精飲品)和“禍”(災殃、事故)構成偏正結構,特指過度飲酒導緻的身體損害、行為失控或社會問題。具體可從三方面解析:
醫學範疇
醫學領域強調酒精中毒引發的急性健康損害,如《中華内科學》指出,短期内過量飲酒可導緻肝衰竭、胰腺炎等器質性病變(人民衛生出版社,2023年版)。
法律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将“酒禍”納入法律責任認定标準,特别針對酒後駕駛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引用《刑法》第133條“危險駕駛罪”的判定要件(中國法制出版社,2024年修訂版)。
社會影響
社會學研究數據顯示,酗酒行為與家庭暴力、職場事故存在顯著相關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4年發布的《國民健康白皮書》顯示,23.6%的治安案件涉及醉酒人員行為失控。
“酒禍”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因飲酒過量而引發的災禍或不幸事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酒禍的字面意義是“由酒引發的禍患”,主要指過量飲酒導緻的負面後果,例如酒後失态、健康損害、交通事故等。
曆史文獻出處
現代延伸與實例
2012年電影《酒禍》通過劇情(如酒後駕車撞人)展現了酒禍的現實危害。此外,當代社會中的酒精中毒、酒後暴力等也屬于酒禍範疇。
總結與建議
酒禍的本質是失控飲酒引發的連鎖惡果,古今文獻均強調節制的重要性。建議理性飲酒,避免因過量導緻個人與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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