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綏靖。 唐 韓愈 《論淮西事宜狀》:“朕亦本拟與 元濟 ,恐其年少未能理事,所以未便處置,待其稍能緝綏,然拟許其承繼。” 前蜀 杜光庭 《什邡令趙郁周天醮詞》:“鄉裡凋荒,緝綏尤切,洗心求瘼,克己徇公。” 宋 範仲淹 《延州謝上表》:“況經侵軼之虞,彌籍緝綏之政。”
緝綏(jī su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安定撫慰”,強調通過治理手段實現社會秩序的穩定。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尚書·周書》,原指周王以德政安撫百姓,後引申為對民生的維護與調和矛盾的雙重作用。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緝”本義為“績麻成線”,引申為“持續治理”;“綏”甲骨文字形為“手撫人心”,本義為“安撫”。兩字組合後,語義疊加形成治理維度的完整性,既包含持續性的管理措施,又強調人文關懷的滲透。例如《資治通鑒·唐紀》載“緝綏夷夏”,即指通過政治智慧維系多民族和諧。在語言演變中,該詞逐漸融入“弭禍亂”“定邦國”等政治治理内涵,常見于古代政論文章。
現代漢語使用中,該詞主要保留在曆史文獻研究與文學創作領域。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第5版)将其列為曆史詞彙,建議在涉及古代社會治理研究的學術寫作中規範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其語義場已部分被“維穩”“調和”等現代詞彙替代,但在研究唐宋政治制度等領域仍具有不可替代的術語價值。
(參考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緝綏”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ī suí,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所體現,以下是綜合解釋:
該詞由“緝”和“綏”兩字構成:
唐·韓愈:
“待其稍能緝綏,然拟許其承繼。”
宋·範仲淹:
“況經侵轶之虞,彌籍緝綏之政。”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唐代至宋代相關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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