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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籍的意思、民籍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民籍的解釋

居民的戶籍。亦指有戶籍的居民。《南齊書·郁林王紀》:“宜從蕩宥,許以自新,可一同放遣,還復民籍。” 宋 孔平仲 《孔氏雜說》卷二:“ 東漢 之定民籍,頗若勞擾,今之造戶口簿,卻不如此也。”《宋史·尹洙傳》:“今邊鄙雖有鄉兵之制,然止極塞數郡,民籍寡少,不足備敵。”《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天禧四年》:“所至視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懲革之。” 清 代将不屬軍、商、竈籍的各色人編入民籍。《清史稿·食貨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軍籍,亦稱衛籍;曰商籍;曰竈籍。”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民籍”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中的一個分類,主要用于區分普通居民的戶籍身份。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民籍指普通百姓的戶籍,屬于國家登記管理的人口類别之一,與軍籍、商籍、竈籍(鹽戶)等特殊戶籍相區别。它既是戶籍登記制度的一部分,也代指具有此類戶籍的居民群體。


曆史演變

  1. 南北朝時期
    南朝《南齊書·郁林王紀》記載“還復民籍”,表明民籍已作為官方戶籍分類,用于區分被赦免後恢複平民身份的人群。

  2. 宋朝
    戶籍管理更趨嚴格,如《宋史·尹洙傳》提到“民籍寡少,不足備敵”,說明民籍與地方兵源、賦稅征收直接相關。宋代還通過“戶口簿”細化戶籍統計。

  3. 清朝
    民籍範圍進一步明确,凡不屬于軍、商、竈籍的普通百姓均編入民籍,成為賦稅和勞役的主要承擔者。


功能與意義


相關文獻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戶籍制度的具體運作,可參考《中國曆代戶籍制度考》等專著。

網絡擴展解釋二

民籍

民籍,又稱國籍,是指一個人所屬的國家或地區。它标志着一個人作為該國家或地區的公民或居民的身份。

拆分部首和筆畫

民籍的拆分部首是"氏"(氣)和"⺍"(刂),其中"⺍"是氏的古文形式。它的總筆畫數為21畫。

來源

民籍一詞由"民"和"籍"兩個字組成。"民"表示人民,百姓的意思,"籍"表示登記、記錄的意思。合在一起即表示将人民的身份進行記錄登記。

繁體

民籍的繁體字為"民籍",沒有特殊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人們一般将民籍寫為"民籍",字的形狀和現代基本相同,隻是一些筆畫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

例句

1. 他的民籍是中國,但他在美國長大。

2. 根據法律,他可以申請歸化為外國的民籍。

組詞

1. 民間:指百姓之間,不包括官方或有特殊身份的人。

2. 籍貫:指一個人出生或成長的地方。

3. 國籍:指一個人所屬的國家或地區。

近義詞

國籍、身份、居民

反義詞

外籍、非籍、無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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