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事;成功。《左傳·成公二年》:“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杜預 注:“集,成也。” 唐 韓愈 《論淮西事宜狀》:“然可集事,不可愛惜所費,憚于行刑。” 明 李贽 《初潭集·君臣》:“真才實學足以集事,斷斷乎不可以虛名勝也。” 楊玉如 《辛亥革命先著記》第九章:“必有合格之人選,乃可得正當之公議,切實之信用,斷非倉卒所能集事。”
“集事”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傳承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成事”,指通過集中力量或統籌安排達成目标。該詞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的軍事典籍,如《左傳·成公二年》記載:“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此處“集事”特指戰事的成功部署。
從構詞法分析,“集”取“彙聚、聚合”之本義,“事”指具體事務,二字組合後形成“聚集力量以成事”的動賓結構。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注解:“集猶成也,言能成此戰事”,進一步強化其“使事務圓滿完成”的語義内涵。
現代漢語中,“集事”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傳統藝術評論領域。例如在戲曲理論中,常用“文武場集事”形容樂隊與演員的完美配合,該用法可參見《中國戲曲通史》對元代雜劇演出機制的論述。
“集事”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í shì,其核心含義為成事、成功,強調通過集中力量或資源達成目标。以下是詳細解釋:
成事、成功
指通過集中精力或資源完成某件事情,達到預期結果。例如《左傳·成公二年》中“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意為“此車隻需一人鎮守後方,便可成事”。
延伸含義
部分資料(如)提到“集中精力做事”的引申義,但這一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讀。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韓愈文集》等原典,或查閱漢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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