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偵緝搜捕之事。 明 鄭仲夔 《耳新·奸恣》:“ 魏忠賢 廣置緝事之人,密布天下。”《西遊記》第四四回:“四下裡快手又多,緝事的又廣,憑你怎麼也是難脫。”
“緝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司法或治安活動中的偵緝、搜捕事務。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緝事(拼音:jī shì)指與偵緝、搜捕相關的事務,通常涉及對犯罪行為的調查和抓捕行動。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中,尤其與明清時期的司法制度相關。
主要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描寫,例如描述古代官府追捕逃犯、鎮壓叛亂等活動。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被更具體的司法術語替代。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或相關文學作品中的案例,可參考《明史》或《西遊記》等原文。
《緝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意思是調查或追捕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即進行警務行動。這個詞常用于描述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的活動。
《緝事》這個詞的部首是“緝”,拆開後左邊的部分是“缶”部,右邊的部分是“矢”部。它的總筆畫數是15畫。
《緝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最早出現于《詩經·大雅·生民之什》中的詩句:“緝緝矣公,明明矣哉!”意思是親近或接觸,并下一城。繁體字“緝事”保留了原有意思和拆分部首的特點。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以發現一些漢字的變遷。例如,“緝”字的繁體寫法是“緝”,而在小篆字體中寫作“緝”。這些變化反映了漢字發展的曆史和演變。
以下是一些使用《緝事》這個詞的例句:
1. 公安機關正在進行緝事行動,以抓捕逃犯。
2. 他們組成了一個專門的緝事小組,負責處理違法犯罪事件。
3. 警察經過缜密偵查後,成功地緝事并鎖定了嫌疑人。
與《緝事》相關的一些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組詞:緝拿、緝捕、緝私、緝查
近義詞:逮捕、抓捕、查緝、追蹤
反義詞:釋放、放行、撤銷、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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