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位職守;官吏的職責。《左傳·昭公二十三年》:“親其民人,明其伍候,信其鄰國,慎其官守。” 唐 韓愈 《答魏博田仆射書》:“限以官守,拜奉未由,無任馳戀。”《好逑傳》第十三回:“我學生雖與 過老先生 忝在同鄉,因各有官守,相接轉甚疏闊。”
(2).臣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 杜預 注:“官守,王之羣臣。”
(3).官吏。《宋史·河渠志一》:“ 開寳 四年十一月, 河 決 澶淵 ,泛數州。官守不時上言,通判、司封郎中 姚恕 棄市,知州 杜審肇 坐免。” 清 侯方域 《重修書院碑記》:“凡書院之為舍者幾楹?其侵而居之者幾何家?資餼之田幾區?其官守因而入其租稅者幾何年?今坐何所?”
“官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解釋:
官位職守或官吏的職責
指官員的職位責任與分内事務。例如《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提到“慎其官守”,強調官員需恪守職責;唐代韓愈在書信中也用“限以官守”表達因職務限制無法會面的情形。
臣下
指代君主的臣屬群體。《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記載“奔問官守”,杜預注解為“王之羣臣”。
官吏
直接指代官員本身。如《宋史·河渠志》提到“官守不時上言”,批評官員未及時上報災情;清代侯方域的文章中也用“官守”指代管理書院事務的官吏。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其含義。如需更多例句或延伸用法,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注疏。
官守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官字的拆分部首為宀(寶蓋頭)和示(禮儀),守字的拆分部首為宀(寶蓋頭)和宀(寶蓋頭)。
官(guān)字的筆畫數為8畫,守(shǒu)字的筆畫數為9畫。
這個詞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員,他們在擔任職務時需要遵守一定的規章制度和職責,以确保公正廉潔的行政。因此,官守也就意味着官員應當遵守自己的職責和義務。
繁體字中,官字的寫法為官(闩、辶、一、口、一、雙短、一),守字的寫法為守(宼、口、冖、各、冖、宀)。
在古時候,官守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官字的古代寫法為官(兒、目、亻)和示(礻),守字的古代寫法為守(宀、目、女)。
以下是一個關于官守的例句:他一直堅守着自己的官守,做到了公正廉潔的官員。
官守這個詞也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新的詞語,如官守成規、官守空位等。
與官守意思相近的詞語有:遵守、守紀、履職等。
與官守相反意義的詞語有:違守、失守、背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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