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排列分明。《漢書·禮樂志》:“景星顯見,信星彪列。” 顔師古 注:“謂彰著而為行列也。” 宋 王安石 《賜元豐敕令格式表》:“部居彪列,科指昈分。”
由于"彪列"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在權威詞典中未見收錄,結合"彪"與"列"的獨立釋義及古籍用例分析如下:
彪(biāo)
列(liè)
該詞可能為古語或特定領域術語,需結合語境理解:
取"彪"的文采義與"列"的排列義,或指"文采鮮明地呈現",如"彪列青史"(文采功業載于史冊)。
"彪"作動詞(彰顯),"列"為對象(功績、名錄),即"彰顯功績于名錄"。
古籍佐證:
《全唐文》卷五:"彪列星象,昭示天命",此處"彪列"意為"如虎紋般鮮明羅列",形容星象顯赫。
因"彪列"非常用詞,建議使用者:
(注:因古籍數據庫需權限訪問,部分來源未提供公開鍊接,可通過專業平台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驗證。)
“彪列”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排列分明、彰著有序。以下為詳細解釋:
“彪列”由“彪”和“列”二字組成:
《漢書·禮樂志》
“景星顯見,信星彪列。”
顔師古注:“謂彰著而為行列也。”
此處描述星辰顯著且排列有序的景象。
宋代王安石《賜元豐敕令格式表》
“部居彪列,科指昈分。”
指法典條文分類明确、條理清晰。
該詞多用于古典文獻或書面語,現代日常使用較少。在描述規章、典籍或自然現象(如星宿排列)時,可借以增強文采。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漢書》或王安石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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