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稱“ 驚堂木 ”。舊時審案時用以敲擊案桌,警戒、威吓被審問者的長方形木塊。《醒世恒言·一文錢小隙造奇冤》:“大尹把驚堂在桌上一連七八拍,大喝道:‘你這該死的奴才!……你若巧辯,快夾起來!’”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歸山》:“[拍驚堂介]叫左右預備刑具,叫他逐個招來。”《文明小史》第六回:“ 傅知府 坐在上頭……聽了他自稱‘舉人’,便把驚堂木一拍,駡道:‘你自己犯的罪還不知道麼?’” 洪深 《申屠氏》第六本:“縣官連拍驚堂木,叫差役将閑人逐出。”
“驚堂”一詞的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建議結合《漢語大詞典》或《文明小史》等文獻案例進一步理解其曆史用法。
《驚堂》一詞是漢字中的一個詞語,含有驚訝和震撼的意思,形容場面或情景非常引人注目和吸引人。
《驚堂》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心”,筆畫數為13。
《驚堂》一詞來源于古代文學作品《紅樓夢》,原文是“驚堂木”,用以形容一幅繪畫在觀者面前非常逼真驚心動魄的場景。
《驚堂》一詞的繁體字為「驚堂」。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驚堂的寫法可以是「驚堂」或「驚堂木」。
1. 那場演出驚堂了,觀衆們都非常興奮。
2. 他的演講技巧非常高超,每次都能驚堂一下。
1. 驚人:形容某事物非常令人吃驚和震撼。
2. 堂而皇之:形容某人的舉止或行為莊重大方,毫不掩飾。
3. 聳人聽聞:形容某事非常驚人,令人震驚。
1. 震撼:形容某事物給人以極大的震動和感動。
2. 驚豔:形容某人或某事物給人以突然而美麗的感覺。
1. 尋常:形容某事物普通、平凡,沒有引起特别的注意。
2. 平淡:形容某事物毫無波瀾,缺乏刺激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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