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獵得禽獸者。《周禮·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小獸私之,獲者取左耳。” 鄭玄 注:“獲,得也,得禽獸者取左耳當以計功。”
(2).指古代舉行射禮時持旌唱獲者。猶今之報靶員。《儀禮·鄉射禮》:“司馬又命獲者倚旌于侯中。獲者由西方,坐取旌于侯中。” 鄭玄 注:“謂之獲者以事名之。” 賈公彥 疏:“雲以事名之者,以其唱獲故名獲者也。”
(3).射中靶心者。《儀禮·鄉射禮》:“拾發以将乘矢。獲者坐而獲。” 賈公彥 疏:“射著禽獸為獲,獲則得也……射著正鵠亦曰獲。”
(4).謂逃亡而被抓獲,沒為奴婢的人。《初學記》卷十九引 漢 應劭 《風俗通》:“獲者,逃亡獲得,為奴婢者也。”
一、基礎釋義
獲者(huò zhě) 為漢語複合詞,由動詞“獲”(捕獲、得到)與名詞後綴“者”(…的人)構成,本義指古代射禮中負責報靶的人,後引申為獲得某物或達成目标的主體。
二、曆史語境釋義
射禮職官
在周代射禮中,“獲者”指手持旌旗、隱蔽于箭靶(“侯”)側後方的人員。其職責為觀察射箭結果,中靶時揮旗高呼“獲!”以示命中。
來源:《儀禮·鄉射禮》載:“獲者坐而獲。”鄭玄注:“獲者,謂唱獲者也。”
《禮記·射義》進一步明确其職能為“所以别得失之位”。
引申義項
例:《商君書·錯法》雲:“功賞明,則民競于功。為國而能使其民盡力以競于功,則兵必強矣。”此處“獲者”隱含競争中的得益者。
三、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獲者”主要用于書面語及特定領域:
四、權威參考
注:本文釋義綜合古典文獻及權威辭書,聚焦詞源演變與語境差異,未擴展至生僻或失效義項。
“獲者”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其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分析。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釋義:
獵得禽獸者
指古代狩獵活動中捕獲獵物的人。據《周禮·夏官·大司馬》記載,獵獲的動物需以左耳為憑證計功,如“獲者取左耳”。
射禮中的報靶員
古代射箭禮儀中負責持旌旗報告射中結果的角色,類似現代報靶員。《儀禮·鄉射禮》描述其職責為“倚旌于侯中”,通過動作和聲音宣告成績。
逃亡被抓獲者
指因逃亡被捕後淪為奴婢的人。漢代《風俗通》提到“獲者”即“逃亡獲得為奴婢者”。
射中靶心者
在射箭活動中,特指精準命中目标的人,如《儀禮》中“獲者坐而獲”的描述。
在部分現代語境中(如),該詞被引申為“獲得者”或“成功者”,用于稱贊在競争中取得成就的人,例如:“他在科研領域是真正的獲者。”
建議需要深入理解古籍原文的用戶,可參考《周禮》《儀禮》等文獻,或通過權威詞典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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