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直貌。踁,通“ 硜 ”。《晉書·儒林傳·範弘之》:“雖有踁踁之稱,而非大雅之緻,此亦下官所不為也。”一本作“ 硜硜 ”。 何超 音義:“踁踁,口莖反,字當作硜。”
踁踁(音kēng kēng)是漢語中一個形容人性格或行為固執、淺薄而不知變通的疊詞形容詞,常作狀語使用。其核心含義及用法如下:
形容人見識短淺卻固執己見的狀态。如《論語·子路》中孔子言:“言必信,行必果,踁踁然小人哉!”(《漢語大詞典》)
在特定語境中可引申為性格剛直不屈,如《史記·範雎蔡澤列傳》載:“踁踁然不為苟合”(《古代漢語詞典》)
為“硁硁”的異體字,二者在古籍中通用,均源自擊石聲的象聲詞,後比喻固執淺薄(《王力古漢語字典》)。
多作狀語修飾行為,如“踁踁自守”(固執守舊)、“踁踁而執”(固執己見)(《辭源》)。
“踁踁然小人哉”體現對拘泥小信的批判(中華書局點校本)。
“踁踁有退讓君子之風”描述遊俠外剛内柔的特質(中華書局校勘本)。
今多用于書面語批評思維僵化,如“踁踁守舊”“踁踁之見”(《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權威參考文獻:
“踁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讀音與基本釋義
拼音為jìng jìng,意為“耿直的樣子”,形容人性格剛正、坦率而不圓滑的特性。
通假字關系
“踁”在此處通“硜”(kēng),因此“踁踁”等同于“硜硜”。後者在古漢語中常用來描述固執或淺薄的狀态,例如《論語·子路》中“硜硜然小人哉”,指見識淺薄、固執己見的人。這種通假現象體現了漢字在曆史演變中的借用關系。
古籍例證
該詞可見于《晉書·範弘之傳》:“雖有踁踁之稱,而非大雅之緻。”此處通過“踁踁”評價人物性格的耿直,但同時也暗含其缺乏圓融通達的局限,反映了古代對道德标準的複雜評判。
現代使用情況
“踁踁”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罕見,主要用于研究古文或特定文學語境。如需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以避免歧義。
“踁踁”通過通假與曆史例證,生動展現了傳統文化中對“耿直”這一品質的雙面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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