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指佛法所在之處。 南朝 梁 蕭統 《講解将畢賦三十韻詩依次用》:“法苑稱嘉 柰 ,慈園羨修 竹 。” 唐 知玄 《答僧澈》詩:“觀君法苑思沖虛,使我真乘刃有餘。”
法苑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專有名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與結構分析 "法苑"由"法"和"苑"兩個語素構成。"法"在《漢語大詞典》中本義指法律、規範,《說文解字》釋為"刑也,平之如水";"苑"原指帝王園林,《說文解字注》解作"所以養禽獸也",後引申為學術荟萃之地。二字組合形成比喻義,指法律學術的集中園地。
二、傳統釋義體系 《漢語大詞典》将"法苑"定義為"佛教語,指佛法所在之處",後延伸指代法律界域。唐代道宣《廣弘明集》有載:"法苑珠林,義門淵邃",體現其佛教淵源。現代《法律辭典》收錄該詞時,特指法學研究領域或司法實踐範疇。
三、現代應用維度
“法苑”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佛教語
指佛法所在之處,即佛教教義傳播或佛法弘揚的場所。這一含義源自南朝梁代蕭統的詩句“法苑稱嘉柰,慈園羨修竹”,唐代知玄的《答僧澈》也提到“觀君法苑思沖虛”。佛教典籍《法苑珠林》的書名即取此意,借佛法之林比喻佛典浩瀚。
法律相關比喻
現代引申為法律的殿堂或法治國家的象征,形容法律體系公正嚴明,如“法苑是追求正義之地”。但此用法較少見,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擴展。
曆史背景
古代曾指官府的法堂,即審理案件的場所,後逐漸演變為對法治精神的抽象表達。
“法苑”原為佛教術語,核心含義與佛法相關;後衍生出法律領域的比喻義,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其古典文獻出處明确,現代用法則更偏向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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