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nor; cite] 封建時代由官府立牌坊、賜匾額對遵守封建禮教的人加以表彰
(1).表彰。後多指官府為忠孝節義的人立牌坊賜匾額,以示表彰。《晉書·荀崧傳》:“今承大弊之後,淳風穨散,苟有一介之善,宜在旌表之例。” 明 高明 《琵琶記·散發歸林》:“一門忠孝如此,理當保奏,請行旌表。” 魯迅 《故事新編·起死》:“旌表了孝子,确也是一件大事情。”
(2).指官府頒賜用以表彰的牌坊或匾額。 宋 歐陽修 《左班殿直胥君墓志銘》:“ 胥氏 義聞鄉閭,門有旌表。”
旌表是古代中國特有的道德表彰制度,指官府通過立牌坊、賜匾額等方式公開褒獎忠孝節義等符合儒家倫理的行為。該詞由"旌"與"表"二字複合構成,"旌"原指古代用牦牛尾裝飾的旗杆,引申為顯揚之意;"表"則指标記、彰顯,二字組合強化了公開表彰的語義内涵。
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周禮》記載"族表門闾"的雛形。漢代正式确立旌表制度,《後漢書·百官志》載刺史需"顯善瘅惡",對孝子順孫進行表彰。唐代形成完整體系,《唐六典》規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等五類表彰對象。明清時期達到鼎盛,《明會典》詳列二十七種旌表類型,涵蓋赈災、守節、忠烈等行為。
旌表形式主要包括:
該制度深刻影響了中國傳統倫理觀,《孝經注疏》強調旌表"勸天下,勵風俗"的社會功能。民國《辭源》将其定義為"官府立牌坊賜匾額以表彰善行",現代《漢語大詞典》承襲這一定義,并注明其作為封建社會意識形态工具的曆史屬性。
(主要參考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中華書局《後漢書》、上海古籍出版社《唐六典研究》、國家圖書館藏《明會典》影印本)
旌表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用于表彰忠孝節義等符合禮教規範行為的一種制度,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基本定義
旌表指官府通過立牌坊、賜匾額等方式,公開表彰遵守封建倫理道德的個人或家族,如忠臣、孝子、節婦、義夫等。該制度始于秦代,秦始皇曾為巴寡婦清築“懷清台”以示表彰,成為早期旌表範例。
實施形式
社會功能
旌表制度旨在通過樹立道德典範,強化封建禮教對社會的影響,維護倫理秩序。如《晉書》提到“一介之善”即可成為旌表對象,凸顯其對細微德行的鼓勵作用。
曆史演變
從秦漢至明清,旌表範圍逐漸擴大,涵蓋累世同居、赈濟鄉裡等行為。明代《琵琶記》中“請行旌表”的表述,反映了該制度在文學中的滲透。
文化影響
旌表形成的牌坊、匾額成為傳統建築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至今在安徽歙縣等地仍保留大量貞節牌坊,體現其曆史痕迹。
補充說明:“旌”原指飾有羽毛的旗幟,“表”為标識,二字組合引申為顯揚之意。該詞現代多用于曆史語境,少數場合可比喻對傑出貢獻的褒獎(如提到的“旌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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