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給稟 ”。官府供給糧食。 清 褚人穫 《堅瓠補集·蛙給廪》:“《水經注》引《晉中州記》:‘ 惠帝 聞蛙鳴,問官蛙私蛙。太子令 賈胤 對曰:在官為官蛙,在私為私蛙。帝曰:若是官蛙,可給廪。’給廪之語,政可笑。”
“給廪”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府供給糧食或俸米,尤指官方為特定人群(如學生、官員等)提供的膳食津貼或生活補助。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給” (jǐ):
“廪” (lǐn):
合成詞“給廪”即指官方供給糧食或俸米的行為,強調制度化的物資供應。
“給廪”多見于中國古代文獻,特指以下兩類官方供給制度:
教育制度:
“明制,生員日給廪膳,歲貢一人入國子監。”
(參考來源:《明史·選舉志》)
官員俸祿制度:
《漢語大詞典》:
“給廪”釋義為“官府供給糧食”。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 第9卷第1073頁)
《辭源》:
釋為“供給食糧”,并引《後漢書·仲長統傳》“給廪食以周窮困”為例證。
(參考來源:《辭源》 第三版)
《古代漢語詞典》:
強調其特指“官府發給在學生員的膳食津貼”。
(參考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明史·職官志四》:
“府、州、縣學廪生,每人月給廪米六鬥。”
(描述明代地方官學廪生的糧食供給标準)
《清史稿·選舉志一》:
“生員經歲科兩試,取入府、州、縣學者,謂之廪生,官給廪饩。”
(說明廪生資格與官方供給的關系)
現代漢語中“給廪”已罕用,但可引申為機構或組織對成員的物資保障,如學術機構為研究生提供“助研廪給”,延續了“供給基本生活所需”的核心含義。
“給廪”是古代中國特有的制度性供給行為,以糧食或俸米形式保障特定群體的基本生活,集中體現了傳統社會“以廪養士”的治理理念。其釋義需結合曆史制度背景方能完整理解。
“給廪”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以下内容綜合解釋:
詞義解析
“給廪”指官府供給糧食,屬于動賓結構。其中“給”表示供給,“廪”原指糧倉,後引申為動詞“發放糧食”之義()。例如《說文解字》提到“廪”本為儲糧之所,後衍生出“官府發放糧食”的用法,如“廪食”即官府按月發放的糧食()。
讀音與結構
曆史背景與用例
明清時期,“廪生”(即廪膳生員)即由官府定期發放錢糧的生員()。文獻中亦有相關記載,如清代褚人穫《堅瓠補集》提到晉惠帝曾因“官蛙”之名,戲稱“可給廪”,暗含官府供給糧食的典故()。
相關詞彙
注意:該詞屬于古代行政用語,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言文研究。如需深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注》或明清地方志中的賦役制度記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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