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靜字 ”。
靜詞是漢語語法體系中的傳統術語,指在句子中主要表示事物性質、狀态或關系,而不表示動作行為的一類詞。其核心特征在于靜态性,與表示動作變化的“動相詞”(如動詞)相對。以下從定義、分類及功能三方面詳細闡釋:
靜詞泛指語法功能上呈現靜态屬性的詞類,通常不受時間因素影響,不涉及動作過程。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現代漢語語法研究,靜詞主要包括以下詞類:
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如“山”“思想”“北京”),是靜詞的典型代表。名詞可直接受數量詞修飾(如“三本書”),但不受副詞修飾(“不書”不成立)。
描述事物的性質或狀态(如“快”“清澈”),可受程度副詞修飾(如“非常聰明”),部分可重疊(如“幹幹淨淨”)。
表示事物的分類屬性(如“男”“初級”“慢性”),通常隻能作定語(如“男性乘客”),不能獨立作謂語(“這個乘客男”不成立)。
數詞(如“一”“百”)表示數目,量詞(如“個”“條”)表示計量單位,二者常組合使用(如“五本書”),整體具有靜詞的靜态特征。
表示空間或時間關系(如“上”“之前”),常附着于名詞後(如“桌子上”)。
注:代詞(如“這”“誰”)雖可替代靜詞,但因功能複雜,部分語法體系将其獨立歸類。
靜詞在句法結構中承擔以下核心角色:
名詞性靜詞直接充當核心成分(例:“科學改變生活”“尊重知識”)。
修飾限定名詞(例:“玻璃茶杯”“優秀學生”)。
形容詞可獨立作謂語(例:“景色優美”);名詞需加判斷詞“是”(例:“他是醫生”)。
部分形容詞可作狀語(例:“[快]跑”)或補語(例:“跑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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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詞”是一個語法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性概念
靜詞是漢語語法中舊稱的形容詞,用于描述事物的性質、狀态或特征。例如“安靜”“靜止”等詞均屬于靜詞範疇。
核心含義
其核心含義與“靜”字相關,表示安定不動、無聲響或内心平靜的狀态,如“風平浪靜”“寂靜”等(參考、5、7)。
靜詞在句子中通常充當定語或謂語,用于修飾名詞或說明主語的狀态。例如:
根據的辨析,靜詞與動詞的主要區别在于:
包含“靜”的常見詞語包括:
靜詞是傳統漢語語法中對形容詞的别稱,強調對事物靜态屬性的描述。如需更詳細的例句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權威詞典(如、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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