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查和收稅。《新唐書·張知謇傳》:“ 武後 革命, 知泰 奏置 東都 諸關十七所,譏斂出入。百姓驚駭,樵米踴貴。”
“譏斂”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稽查和收稅,具體解釋如下:
“譏”在此處通“稽”,意為稽查、檢查;“斂”指征收、收稅。因此,“譏斂”指通過設立關卡或監管措施,對貨物或人員進行稽查并征收稅款。
該詞出自《新唐書·張知謇傳》的記載:“武後革命,知泰奏置東都諸關十七所,譏斂出入。百姓驚駭,樵米踴貴。”
描述的是武則天時期,張知泰建議在洛陽(東都)設置十七處關卡,通過稽查和征稅控制人員物資流動,導緻物價上漲、民怨沸騰。
多用于描述古代官府通過設置關卡實施監管與稅收的行為,常見于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
在《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中,“譏斂”被歸入曆史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稽查與征稅的雙重含義。
譏斂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指嘲笑和諷刺壓榨他人的行為。該詞由“譏”和“斂”兩個字組成。
“譏”字的部首是言,總筆畫數為10,是一個表示嘲笑的動作。源自于古代的象形字,左右結構,上方為口形,下方為言字部分。
“斂”字的部首是攵,總筆畫數為12,表示用手捧取東西。該字是從古字“文”中去掉上面的橫筆,下面變形成撇勾,象形意義更為鮮明。
《譏斂》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獻。在《晉書·孔伷傳》中,有“山東張譏斂、安間忽東郡範陽,以疵間斥,被引譏戎”這樣的句子,意思是山東有人嘲笑和諷刺壓榨範陽的人,引起沖突。
在繁體字中,“譏斂”與簡體字寫法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與現代的寫法相似。以字形“譏”為例,古代寫法中的一種是稻穗包裹着類似“言”的符號,現代寫法則将其簡化為兩個部分:左側是口形,右側是“言”字。
以下是《譏斂》的一些例句:
1. 他常常以譏斂的方式戲弄他人。
2. 那個譏斂他人的人終于被揭穿了。
一些相關的組詞包括:“譏笑”、“譏諷”、“嘲弄”。
與“譏斂”相近義的詞彙有“挖苦”、“諷刺”。
與“譏斂”相反義的詞彙有“欣賞”、“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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