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斂的意思、籍斂的詳細解釋
籍斂的解釋
(1).征收田稅。《管子·山至數》:“古者輕賦稅而肥籍斂,取下無順於此者矣。”《墨子·節用上》:“今天下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勞,其籍斂厚。” 孫诒讓 間诂引 王引之 曰:“籍斂,稅斂也。” 漢 桓寬 《鹽鐵論·取下》:“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籍斂,不過十一。”
(2).收取籍田所種谷物。《漢書·禮樂志》:“籍斂之時,掩收嘉穀。” 顔師古 注:“籍斂,謂收籍田也。”
詞語分解
- 籍的解釋 籍 í 書,書冊:古籍。書籍。經籍。典籍。 登記隸屬關系的簿冊;隸屬關系:籍貫。戶籍。國籍。學籍。 登記:籍沒(?)。籍吏民。 征收:籍田。 〔籍籍〕a.形容紛擾很大;b.形容名聲很大;c.形容縱橫交
- 斂的解釋 斂 (斂) ǎ 收攏,聚集:斂錢。斂足(收住腳步,不住前進)。斂容。斂衣(用收集來的碎布制成的衣)。收斂。聚斂。 征收:橫征暴斂。 收束,約束:斂迹。斂手(.縮手,表示不敢恣意妄為;.拱手,表示恭敬)
專業解析
籍斂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登記財物并征收賦稅,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釋義與構成
- “籍”:本義指登記冊、簿書,引申為登記、記錄。《說文解字》釋“籍”為“簿書也”,強調其文書職能。
- “斂”:意為收集、征收,特指賦稅征繳。《周禮·天官·大宰》鄭玄注:“斂,賦斂也。”
- 合成義:兩字組合後,指通過造冊登記的方式征收稅賦或財物,強調官府對資源的系統性管控。
二、典籍出處與用例
- 《周禮》中的制度依據
《周禮·天官·大宰》載“以九賦斂財賄”,其中“賦”即含“籍斂”之意。漢代鄭玄注:“斂,謂賦斂入人也。” 此制為西周賦稅體系的反映,體現官府通過戶籍田冊征收實物或貨币。
- 《管子》的經濟管理
《管子·國蓄》雲:“人君籍斂于富人”,指國家通過登記富戶財産以征調資源,調節貧富差距。
- 王引之的訓诂佐證
清代學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周官上》考據:“籍斂之言,總謂賦稅也。” 進一步明确其泛指稅賦征收。
三、曆史語境中的實踐
- 對象:主要針對土地産出(田租)、戶籍人口(口賦)及財産(算缗)。
- 方式:依托“版籍”(戶籍田冊)核定數額,如唐代“租庸調”需依據戶籍記錄征收。
- 目的:保障國家財政,如《漢書·食貨志》載秦代“收泰半之賦”,即通過嚴苛籍斂維持集權。
四、與現代詞彙的關聯
“籍斂”的登記職能延續至現代“戶籍”“賬簿”等詞,而“斂”的征收義仍存于“稅收”“斂財”中,但作為複合詞已罕用于日常語言,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籍”“斂”條目釋義
- 《周禮注疏》(鄭玄注,賈公彥疏),中華書局點校本
- 《管子校注》,黎翔鳳撰,中華書局
- 《經義述聞》,王引之著,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網絡擴展解釋
“籍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用法區分:
一、作為成語的貶義用法
指利用職權非法聚斂財物,強調濫用職務便利的不道德行為。例如:
- 基本含義:通過職務之便非法獲取財物,違背公正原則。
- 示例:古代文獻中批評官員“厚籍斂于百姓,則萬民怼怨”(《管子·宙合》),即指過度剝削民衆。
二、古代文獻中的中性詞義
- 征收田稅
指國家或統治者按制度征收農業稅,如《墨子·節用上》提到“籍斂厚”,即稅賦繁重。
- 收取籍田谷物
特指古代帝王在籍田(象征性耕地)收獲的谷物,如《漢書·禮樂志》記載“籍斂之時,掩收嘉穀”。
補充說明
- 字形差異:“藉斂”與“籍斂”可互通,均指向稅賦征收(如《荀子·君道》中“藉斂忘費”)。
- 語境關鍵:需根據上下文判斷詞義褒貶,如描述官員腐敗時多為貶義,涉及國家稅制則為中性。
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提供原文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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