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小笙,管樂器;木,柷、敔之類的打擊樂器。借指高雅的音樂。 唐 薛存誠 《聞擊壤》詩:“簣桴均下調,和木等南薰。”
“和木”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和”指和諧、和睦,“木”指樹木,組合後比喻人與人之間相處融洽、互助友愛,或事物間協調配合、相得益彰的狀态。
使用場景:多用于描述家庭關系、團隊合作等,例如“家庭成員和木共處”“同事間和木協作”。
延伸理解
該詞強調自然與人文的平衡,既體現人際關系的和諧,也暗含如樹木般質樸、穩固的特質。
在唐代文獻中,“和木”特指兩類樂器組合:
“和木”作為名字時:
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詞義:日常交流中多指和諧關系,文學或曆史文本中可能涉及音樂術語,而作為姓名則側重象征意義。
《和木》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和諧相處、友好相待。
《和木》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5。
《和木》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文字。通過“口”部首表示聲音,并以“木”表示人與自然的關系,表示人與人之間彼此和睦相處的美好願望。
《和木》的繁體字為「和木」。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差異。《和木》的古時寫法為「禾木」,以禾字表示和諧的意境,同時也體現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意思。
1. 他們之間的關系非常和木,彼此都能夠理解與包容。
2. 和木是一個基本的人際相處原則,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友好對待。
3. 希望我們能夠和木地解決這個問題,達到共赢的局面。
和諧、和睦、和緩。
友善、融洽、親和。
沖突、對立、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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