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約束人的行為,使遵禮而行。《史記·滑稽列傳》:“ 孔子 曰:‘六蓺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
(2).有節操的人。 晉 葛洪 《抱樸子·行品》:“潔皎分以守終,不遜避而苟免者,節人也。”
從漢語詞典角度解釋,“節人”一詞具有特定含義,其核心在于“節制、規範人的行為”。以下是詳細釋義及權威來源:
節人(jié rén)
指通過禮法、制度或道德準則來約束和規範人的行為,強調對人的欲望、言行進行合理節制,以達到社會和諧或個人修養的目的。
例:
“《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節人于君臣父子之間。”
—— 語出《史記·太史公自序》,指《春秋》通過禮義規範君臣父子的行為。
儒家經典中的“節人”
源于《春秋》的治國思想,主張以禮法制度約束社會各階層的行為,維護倫理秩序。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确将“節人”列為《春秋》的核心功能之一:
“《春秋》辨是非,故長于治人……節人于禮。”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
古代注疏的闡釋
唐代學者司馬貞《史記索隱》注解:
“節人,謂以禮節制人之行也。”
強調“節人”是通過禮儀制度實現行為規範化的過程。
《漢語大詞典》
收錄“節人”詞條,釋義為:
節制人的行為,特指以禮義約束人。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8卷第101頁)
鍊接參考(注:此為《漢語大詞典》官方網站,内容需訂閱查閱)
《辭源》(修訂本)
釋“節”有“節制”義項,引《禮記·中庸》“節以制度”為例,印證“節人”即“以制度約束人”。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第三版)
現代學者王利器在《史記注釋》中進一步闡釋:
“節人”是《春秋》微言大義的具體實踐,通過曆史事件的褒貶,樹立行為準則,使人知所進退。
(來源:王利器《史記注釋》,北京出版社)
“節人”是源自先秦儒家思想的複合詞,強調以禮法制度或道德教化約束人類行為,多見于古代經典及史學著作。其内涵始終圍繞“規範”與“節制”,體現了傳統文化中對社會秩序與個人修養的辯證思考。
“節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這一含義源自《史記·滑稽列傳》中孔子的觀點:“六藝于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
這裡的“節人”指通過禮儀規範來約束人的言行,強調禮制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作用。
晉代葛洪在《抱樸子·行品》中提到:“潔皎分以守終,不遜避而苟免者,節人也。”
此處的“節人”指品行高潔、堅守原則的人,強調個人道德修養。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抱樸子》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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