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訊判決;查辦斷案。 清 錢泳 《履園叢話·舊聞·席氏多賢》:“武官不得受民詞,擅詰斷,權歸有司。”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三》:“一磚適中 辛五 ,腦裂死,驚呼擾攘,竟不得擊者主名,官司莫能詰斷。”
“诘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來源進行綜合理解:
基本含義
根據權威詞典解釋,“诘斷”由“诘”(質問、追問)和“斷”(判定、判決)組成,本義指通過嚴正的質問和批評,揭露事實真相或指出錯誤,常用于辯論、學術探讨等正式場合,強調邏輯嚴謹的追問與判斷。
曆史文獻中的特殊用法
部分清代文獻(如《履園叢話》《閱微草堂筆記》)提到“诘斷”指審訊判決或查辦斷案,例如描述官員審案時需“權歸有司,不得擅诘斷”。這一用法更偏向司法領域,可能是特定曆史時期的引申義。
現代使用建議
當代語境下,建議優先采用“質問并判定”的廣義解釋,而涉及司法或曆史研究時需注意其特殊含義。由于該詞較為生僻,日常交流中可替換為“質疑判定”“嚴正交涉”等更通俗的表達。
總結來看,“诘斷”的詞義需結合語境判斷,既可表達邏輯追問與批判,亦可特指司法審訊,需根據文獻背景靈活理解。
诘斷是一個漢字詞語,拆分部首是讠和斷,總共有12個筆畫。它是由“诘”和“斷”組成的,其中“诘”是由讠和吉構成,表示用言辭駁斥,質問。“斷”則表示中止、切斷。
“诘斷”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根據《說文解字》的解釋,它有着批駁和質疑的意義,指責犯罪。
在繁體字中,“诘斷”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特别的區别。
從古代漢字的發展中可以看出,“诘斷”在古時候的寫法存在一定的差異。根據《康熙字典》中的記載,古代的“诘”字寫作“訐”。這種寫法在現代已經較少使用,但在一些文學作品或古籍中仍可見到。
1. 在辯論中,他對對方的觀點進行了嚴厲的诘斷。
2. 法庭上,律師對證人的證詞進行了诘斷,試圖找出矛盾之處。
1. 诘責:诘責是由“诘”和“責”組成的,表示以言辭警告、責備。
2. 诘問:诘問是由“诘”和“問”組成的,表示以質問、追問的方式詢問。
近義詞:質疑、質問、指責。
反義詞:肯定、贊揚、确定。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