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簡覈 ”。 1.核實;審核。《書·呂刑》“五刑不簡” 孔 傳:“不簡核,謂不應五刑。”《後漢書·王堂傳》:“其憲章朝右,簡覈才職,委功曹 陳蕃 。” 清 薛福成 《強鄰環伺謹陳愚計疏》:“且論今日海軍,不在驟拓規模,而在簡覈名實,不在遽添船砲,而在增練材藝。”
(2).簡要翔實。《新唐書·吳兢傳》:“ 兢 叙事簡核,號良史。”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藝一·秦中諸志》:“誌以簡核為得體, 康德涵 《武功志》最稱於世。” 章炳麟 《文學說例》:“ 馬 劉 二代,斯類實繁,體若駢枝,語反簡覈,豈與夫 蘇軾 、 陳亮 苟為辭費者同年而校乎?”
簡核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義項,均屬書面語用法:
指對事務、賬目或文書等進行詳細查核與評定。
典籍例證:
《明史·職官志一》載:“凡京察,掌察京官……六科掌稽查六部百司之事,簡核其案牍。”
此處“簡核”指對公務文書的稽查考核,屬古代官制術語。現代引申為對數據、賬目的嚴謹審核,如審計領域中的“簡核賬目”。
權威參考: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收錄該義項,釋義為“查核;考察”。
形容文字或内容既簡潔扼要又翔實有據。
典籍例證: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書教下》雲:“撰述欲其圓而神,記注欲其方以智……簡核欲其明而不雜。”
此處強調著述需兼具簡明性與考據的嚴謹性。
權威參考: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釋義為“簡練而翔實”,多用于評價史書、公文等文體。
“簡核”由“簡”(本義為竹簡,引申為精簡)與“核”(本義為果核,引申為查核)複合而成,融合“去蕪存菁”與“嚴謹查證”雙重内涵。其近義詞“簡稽”(《周禮》)側重稽查,“審核”更重反複查驗,而“簡核”兼具精簡與核驗之義。
“簡核”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ǎn hé,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分為兩類:
指對事物進行細緻查驗或考核,強調過程的嚴謹性。例如:
形容内容既簡潔又準确,兼具精煉與充實的特點。例如:
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原文或應用案例,可參考《後漢書》《新唐書》等文獻。
悲苦采樵出糞垂袖戳點電父東方人動化斷路器二守番僧反訴符節夫子兵改寫幹說趕塌跟足勾注國用和籴合諧吼喊歡呼雀躍環節歡情花腔鼓畫思焦恻家主母刊刻空然扣留苦車懶放老脫樂子論奏每日電訊報盤牙陪音碁畫清魂慶快三打不回頭,四打連身轉穑養嬗更神搖目奪樹柯竦息算略調嘴弄舌同路通名委屬微子操文繹限田喜蛋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