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官吏上奏,論述自己意見。《新唐書·劉仁軌傳》:“ 河南道 安撫大使 任瓌 上疏有所論奏, 仁軌 見其稾,為竄定數言。” 宋 王安石 《論館職劄子》之二:“若陛下以臣前所論奏為合於義理,即乞悉置此九人者以為三館。”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二》:“因以論奏之言,附載各書之下。”
“論奏”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官吏上奏時陳述意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官吏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君主或上級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常見于古代政治場景。其核心是“論述”與“上奏”的結合,即通過正式渠道表達觀點。
現代語境中可引申為“通過正式途徑發表見解”,但實際使用仍以曆史文獻為主。
注:如需具體古籍原文或更多案例,可參考《新唐書》《王文公文集》等文獻。
《論奏》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對某一事物或問題進行讨論和發表意見。它是由兩個字組成,每個字都有各自的意義。
《論奏》的第一個字“論”是由“言”和“侖”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六畫;第二個字“奏”是由“大”和“卩”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九畫。
《論奏》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方文書和政治讨論中。在古代,朝廷官員和學者們常常通過撰寫奏章來向君主或上級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這種奏章也被稱為“論奏”。
《論奏》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論奏」。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論奏》這個詞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會有些差異,但基本上仍由相同的部首構成。
1. 這篇論奏提出了一些有關環保的建議。
2. 他的論奏得到了上級的重視和采納。
1. 論文:指的是以學術研究為基礎,通過一定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對某一主題進行系統闡述和論證的作品。
2. 奏章:古代官員或學者向君主或上級提交的書面請示或建議文件。
1. 論述:指針對某一問題或主題,通過系統的闡述和論證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
2. 論辯:指通過辯論的方式,就某一問題或主題展開争論和交流。
言聽計從、袖手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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