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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田的意思、限田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限田的解釋

限制私人占有田地數量。《漢書·食貨志上》:“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顔師古 注:“名田,占田也。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宋史·食貨志上一》:“上書者言賦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詔限田……而任事者終以限田不便,未幾即廢。”《古今小說·木綿庵鄭虎臣報冤》:“又有人作《沁園春》詞雲:‘……算行關改會,限田放糴。生民凋瘁,膏血俱朘。’” 嚴複 《<法意>按語》:“ 漢 世諸公,覩并兼之害,欲以限田之法救之,然無及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限田是中國古代土地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政府通過法令限制私人占有土地面積的制度,其核心目的是調節土地分配、抑制兼并、維護社會穩定。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西漢時期,董仲舒在《舉賢良對策》中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的建議,成為後世限田政策的理論依據。

從制度内涵分析,限田包含三個層面:

  1. 數量限制:漢代規定“列侯皆令食邑”“關内侯以下不得過三十頃”(《漢書·食貨志》),明确不同階層的土地占有上限;
  2. 對象區分:唐代《田令》對官吏、百姓、工商業者的授田标準作出差異化規定,體現等級制特征;
  3. 配套措施:宋代方田均稅法将土地清丈與賦稅改革結合,明代魚鱗圖冊制度實現土地登記與限田管理的系統化。

曆史實踐顯示,限田制度在不同朝代呈現周期性強化與松弛:漢武帝時期推行的“限民名田”政策,首次以國家法令形式限制豪強占地;王莽“王田制”試圖恢複井田制,規定“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與九族鄰裡鄉黨”(《漢書·王莽傳》);清雍正帝在直隸試行“限田輸捐”政策,将超額土地劃為官田。這些實踐雖受時代局限未能徹底解決土地兼并,但為研究中國古代經濟制度提供了關鍵視角。

現代學術研究指出,限田制度本質上是通過行政手段調節生産資料分配的國家治理模式,其興衰與王朝周期律存在密切關聯。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的相關研究表明,該制度對緩解社會矛盾、保證財政收入具有雙重作用。

網絡擴展解釋

“限田”是中國古代為抑制土地兼并、平衡社會資源而提出的土地制度思想,核心是限制私人占有田地的數量。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限田”指通過法律或政策限制個人或家族占有土地的最高額度,旨在防止土地過度集中,緩解貧富分化。其概念包含政府強制限制和民間自覺約束土地開發的雙重含義。

二、曆史背景與實施

  1. 西漢起源
    漢武帝時期,董仲舒首次提出“限民名田”主張,認為土地兼并導緻“貧民衣牛馬之衣,食犬彘之食”,建議限制占田以緩和階級矛盾。但未明确具體限額,亦未實施。

  2. 漢代嘗試
    漢哀帝時頒布限田令,規定貴族、官吏占田不得超過30頃,奴婢數量按等級限制(200人至30人不等),但因官僚反對未能推行。

  3. 宋代政策
    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推行“乾興限田”,規定官員占田不超過30頃,将吏15頃,并允許額外置墓田5頃。但因既得利益者反對,政策很快廢止。

三、意義與局限

四、相關概念延伸

“限田限奴婢之議”是漢代師丹等人提出的配套政策,主張同時限制土地和奴婢數量,進一步控制資源集中。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案例或政策細節,可參考《漢書·食貨志》《宋史·食貨志》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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