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符信之一種。以金玉竹木等制成,上刻文字,分為兩半,使用時以兩半相合為驗。《管子·君臣上》:“則又有符節印璽典法筴籍以相揆也。” 尹知章 注:“符節印璽所以示其信也。”《周禮·地官·掌節》:“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
(2).發兵符和使者所持節的統稱。《史記·高祖本紀》:“ 秦王 子嬰 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 軹道 旁。” 司馬貞 索隱引 韋昭 曰:“符,發兵符也;節,使者所擁也。”
(3).單指使者所持之節。《史記·樂毅列傳》:“先王以為然,具符節南使臣於 趙 。”
(4).指朝廷委派的地方長官或專使。 宋 周煇 《清波雜志》卷十:“凡今廟堂進拟符節次,得不鑒 公孺 之論而益精其選!” 清 劉大櫆 《送張福清序》:“舟車之險,懸崖斷塹,石芒林立,側足僅可投步,水濆漩傾側,船行亂石間,以故符節不通,人跡罕至。”
符節是中國古代重要的信物憑證,主要用于驗證身份、傳達命令或作為權力象征。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符
《說文解字》釋為“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指剖分為二的竹制信物,雙方各持一半,合驗以證真僞。其本義強調“憑信”與“契合”,如兵符、虎符。
來源:《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影印本
節
原指竹節,引申為“節制”“憑證”。《周禮·地官》載“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指使臣所持玉制、金屬或竹制的憑證,如旌節、符節。
來源:《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作為信物
符節是君主或官府授予的實物憑證,用于:
例:《史記·魏公子列傳》載“公子即合符,而晉鄙不授公子兵”
象征權威與契約
來源:《漢代符節制度考》考古學報
詞語衍生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現代象征
符節被視為中華信義文化的載體,常見于“守信如符”“持節雲中”等典故,強調誠信與責任。
例:蘇轼《江城子》“持節雲中,何日遣馮唐?”
符節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官方憑證,主要用于傳達命令、調兵遣将或使者通行。以下從定義、材料、功能等角度詳細解釋:
符節是古代朝廷制作的信物,通常以竹、木、玉、銅等材質制成,刻有文字後分為兩半。使用時需兩半完全吻合(稱為“合符”)方可生效,如調動軍隊或驗證使者身份。
符節不僅是古代政治軍事活動的重要工具,更通過嚴格的合驗機制體現了中央集權的治理邏輯。其材質和形式的演變也反映了不同時期的技術水平與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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